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9.26
【字 号】晋政办发〔2022〕81号
【施行日期】2022.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2〕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专业镇是以县(市、区)为基本地理单元,主导产业相对集中、经济规模较大、专业化配套协作程度较高的经济形态,是集经济的基本形式。为推动全省特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带动就业富民,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的集经济发展新路子,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一)培育锻造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名镇。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资金、产能、人才等各类
要素资源向专业镇集聚,支持专业镇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培育500亿级、300亿级、200亿级、100亿级、50亿级等5个层级的专业镇,全力打造全国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产业名镇。省级每年从技改资金中列出5亿元,作为全省培育特专业镇发展资金,重点用于专业镇目标奖励、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用品牌宣传等。鼓励各市县设立专业镇专项发展资金。(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二)强化专业镇企业领军人才支撑保障。聚焦专业镇特产业,培育引进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能够引领专业镇产业规模化集化发展、带动上中下游协作联动发展的一流领军企业家人才队伍。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对专业镇进行“一对一”帮扶。对在专业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人才政策给予支持。对专业镇推荐的为主导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成效特别突出的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人才,按程序提请省委、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推荐思想政治意识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专业镇主导产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列席参加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由各市统筹保障。“山西人才网”开设专区,免费为专业镇企业发布招聘信息,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参加省级部门举办的现场招聘会,免收摊位费。支持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
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学历提升。对首次获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每年给予传习补贴。(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三)深化标准引领提升产品质量。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建设以领军企业为核心的技术标准联盟,鼓励专业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提升先进标准支撑产业发展能力。鼓励团体组织参与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基地创建和对标达标活动。对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补助。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积极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持续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标准化医院(诊所),开展标准化咨询诊断服务,发挥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引领产业升级。鼓励专业镇深入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瓷砖排名  (四)做优做强专业公用品牌。支持专业镇提升地域特产业品牌,创建“国字号”行业品
牌,打造山西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名片和金字招牌。优先支持专业镇优势和特产业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到2025年每个专业镇至少打造1-2个“山西精品”公用品牌。鼓励专业镇动员各方力量深度挖掘主导产业公用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宣传部门指导主流媒体做好新闻报道。鼓励专业镇政府利用央视等国家级媒体以及省级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展主导产业公用品牌宣传,支持山西广播电视台利用黄金时段对首次评为省级重点专业镇的公用品牌开展为期一年的公益广告宣传,全省培育特专业镇发展资金对上述宣传活动给予广告费用补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山西广播电视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五)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支持专业镇按需建立现代物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质量检测、海关、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融资服务、信息服务、报税服务、商贸会展和人才培训等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免费为入驻专业镇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鼓励专业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审计等服务。引导专业镇主导产业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引导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拓宽覆盖面,提高服务效率。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骨干企业、中介组织等投入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省文旅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小企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太原海关、省工商联,各市政府)
  (六)保障专业镇用地用能和环境容量需求。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专业镇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对支持类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应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放宽工业项目配套设施占地比例。对整体能效水平较高的产业项目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以外的产业实行能效先进性审批,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实行能耗标杆性审批。对专业镇内符合我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交易用电企业申报备案工作方案(试行)》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则,可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政策。探索专业镇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单个项目可不再重复开展环评。(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政府)
  (七)完善专业镇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专业镇加强供气、供热、电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专业镇打造产业园区建设升级版,强化经济产出,提高亩产水平,鼓励企业进园入区,提高产业集聚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效能。将符合条件的专业镇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对专业镇首次获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出口基地等“文化+”的示范园区(基地),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八)大力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保障。鼓励专业镇企业针对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要,全面实施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围绕产业集发展需要招聘技术技能人才,并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定向式培训,培训后就业率(以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为准)达到80%。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实施阶梯式补贴,按照培训前10天每天150元、超过一天100元的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每人4000元,给予培训主体补贴。鼓励专业镇建设就业创业平台,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
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九)奖励达到预期发展目标的专业镇。从主导产业营收规模、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提出专业镇预期发展指标。营收规模方面,激励现有百亿级专业镇向300亿元、500亿元迈进,现有十亿级专业镇向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迈进。对专业镇主导产业领军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300亿元、500亿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0万元、2000万元;对专业镇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业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5名、前1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奖励从全省培育特专业镇发展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十)梯次选育打造一批潜力专业镇。坚持梯次培育,推动全省中药材、消费品、工艺美术、体育用品、铸造、煤层气等有一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产业由小到大、由弱转强,对符合条件、培育成熟的纳入省级重点专业镇名单。鼓励“从无到有”,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抓住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遴选一批产业园区,布局培育家具、灯饰、瓷砖、箱包、酒店用品等领域专业镇,努力把山西打造成北方地区新的产业集聚区。
省级制定专业镇集竞赛评选办法,围绕专业镇特、规模效益、创新能力、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等方面,鼓励各专业镇企业参加专业镇集竞赛评选行动,支持专业镇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省级每两年组织一次竞赛评选,对评选为全省特专业镇规模化领军企业给予50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小企业局,各市政府)
  (十一)大力实施专业镇企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同步推进产业转型、数字转型“两个转型”,优先支持专业镇加快布局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开展“5G+”融合创新应用,打造若干5G建设和应用先行示范区。支持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加快实施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全面提升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对专业镇企业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等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予以奖励,奖励比例不高于30%,最高奖励500万元。支持专业镇建立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小企业局,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