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与评价
作者:程雨 杨淑雅 程丽
来源:《旅游纵览》2021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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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分离        摘 要:文章依据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机理,从产业规模、产业产出、产业接待、产业潜力4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并结合耦合协调模型对河南省2010—2018年的文旅融合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和分析。结果显示:在产业各维度的耦合协调度方面,产业产出维度的变化值最大,产业规模维度的变化值最小;两大产业的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整体为文化滞后型;旅游产业的规模水平和文化产业的接待水平较本产业的其他维度相对落后;耦合协调度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耦合协调度类型从严重失调逐渐发展为优质协调,其中有两个年份两大产业发展不协调,相互作用程度减弱。文章结合测度结果对河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建议。初中自我介绍怎么写
        关键词: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文旅融合;耦合协调度;融合水平测度;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G124;F592.7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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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历史时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作为在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且关系密切的两大产业,产业融合为其优势互补和相互促进提供了路径,因此文旅融合日益受到重视。为专门部署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2009年原文化部、原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又先后出台了《文化产业促进法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等,明确提出加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深入推進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后组建了文化和旅游部,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文旅融合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和国民经济结构优化的关键。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发布,明确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为文旅融合发展作出规划。
介绍信范文        河南省位于中原腹地,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近年来,河南省利用文旅资源、交通区位、人口数量、国家战略等优势,在文旅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探索出了“清明上河园”“栾川模式”“新县经验”等典型模式,打造了“老家河南”“少林功夫”“黄帝故里”等特
品牌,洛阳市荣获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郑州市、开封市荣获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在政策支持方面,河南省近年来先后发布《河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通知》等文件,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作出部署。2020年,河南省确立了文化旅游强省战略和“一带一核三山五区”发展格局,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出台了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机构体制改革以来的全国首部地方性旅游法规《河南省旅游条例》,为投资者创造更为适宜的营商环境;设立了河南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文旅产业的投入。近年来,河南省文旅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河南博物馆凭借“唐宫夜宴”“考古盲盒”等热点事件和产品出圈走红,荣获2021年度“全国最具创新力博物馆”,以黄河文化为创作根基的“只有河南·戏剧幻城”获2021文化新空间·中国文化·年度创新贡献力作品,以电影文化为主要元素的郑州建业电影小镇入选“2020年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十大创新项目”,河南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成果丰富。
        不少学者对耦合协调水平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分析,但在耦合协调度表达式及类型划分上存在差异,且缺乏结合各产业维度进行的分析。鉴于此,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筛选并构建产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确定权重,对河南省2010—2018年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水平进行测度与评价,为其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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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业发展水平评价
        首先,对单位不一致的各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使指标具有可比性。由于指标均为正向指标,因此使用极差标准化法计算,有关公式如下。
        (一)指标设计
        在研究产业耦合协调度时,选择的评价指标不同,则各指标的权重不同,最终计算出的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不同,研究结果也存在差异。
        对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进行测度时,学者们从不同维度构建了指标体系。旅游产业具有综合性,涉及面较广,测定其发展水平是一大难题,目前存在指标过于狭窄或过于宽泛两大不足[6]。仅从产业收入维度构建指标无法全面反映旅游产业的特点,但如果指标过多,将存在数据难以获得、与旅游产业联系不甚紧密的问题。文化产业目前无严格定义,《中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年鉴》将文化产业分为九大类别,地方年鉴如《河南省统计年鉴》将文化产业分为三大类别,定义范围亦有不同;另外,仅从经济维度评价会导致结果偏颇,应采取多维指标进行测度。
        在构建河南省的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时,学者们以全面性、可观测性、可量化为指导原则,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构建。范红艳等[1]从产业规模、产出水平、接待规模、经济贡献4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产业规模指标中旅游产业的企业主要包括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目前仍可作为参考指标,但是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在年
鉴中仅包括娱乐场所、网吧、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馆、互联网文化单位、艺术品经营机构和演出经纪公司,不能有效反映河南省文化产业机构数,需对指标进行改进;另外旅游从业人员在年鉴中对应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从业人员,在旅游行业越来越融入当地生活、涉及食住行游购娱等各种产业要素的背景下,范围有待拓宽;在文化产业接待维度,采用流通人次、观众人数等指标,避免了仅关注实体数而忽略流通量的情况。贺小荣等[7]分别从产业规模、产业收入以及产业实力3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在文化产业规模上,使用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指标和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同步,缺失数据的年份较多,作为同类指标的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仅包含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和文化产业涵盖范围不相匹配,应予以扩展。赵俊远[8]将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数作为文化产业规模的评价指标,该指标的数据具有连续性且涵盖范围适度,具有可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