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东中⼭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128⼈,络报名时间:2021年4⽉15⽇⾄4⽉30⽇17:3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东省委⼴东省⼈民政府关于全⾯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市有关⽂件规定,中⼭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数
本次招聘中⼭市教体系统中⼩学⽂化课和⾳体美专任教师共128名。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根据中⼭市中⼩学教师“镇(区)管校聘”制度,所招聘岗位属镇(区)学校、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镇(区)⽂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根据⽤⼈需求,统⼀调配。
(三)薪酬待遇
被聘⽤者为事业单位⼈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资制度和专业技术⼈员分等级岗位聘⽤,新进⼈员有关⼯资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确定。
⼆、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广东省高校排名 普通⾼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和已办理暂缓就业⼿续的普通⾼等院校2020年、2019年毕业⽣,这类报考⼈员若获录⽤,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员不纳⼊招聘范围。
港澳⼈员符合《粤港澳⼤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师德修养,品⾏端正,⽆违反计划⽣育政策;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东省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录(2021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专业⽬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可暂不提供。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员,⼀经录⽤聘任,原则上须在⼀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年试⽤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市中⼩学教职员聘⽤(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关系;
5.下列⼈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2)在读的⾮应届毕业⽣;(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到事业单位⼯作的⼈员;(7)招聘过程中或聘⽤后构成《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员。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具有普通⾼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及以上学位。
2.社会⼈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15⽇后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岗位相应(指学科、学段、职称等级)或以上(指学段、职称等级)的职称。岗位表所列职称名称为⼴东省2016年中⼩学职称改⾰后的职称名称。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所持有职称证书的职称名称,并备注职改后的相应等级,具体可查看《⼴东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3)。
3.报名者均需具备招聘岗位表所列明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法
本次招聘共有络报名、确定⼊围考试⼈选、考试、体检与考察、公⽰与聘⽤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络报名
1.报名⽅式:采取络报名加络资格审核确认的⽅式。
2.络报名时间及⽅法:
(1)2021年4⽉15⽇⾄4⽉30⽇17:30,登录中⼭教育信息港(www.zsedu)进⼊招聘系统;
(2)按照操作提⽰进⾏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2021年4⽉30⽇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效报考;
(3)完成招聘系统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报名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按照招聘系统操作要求分类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作⾃动放弃报考。
络资格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及要求:
①提交材料:
A.应届毕业⽣需提交:a.《中⼭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签名);b.《普通⾼校毕业⽣就业推荐表》(本⼈须在封⾯左上⾓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东省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录(2021年版)》⾥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专业⽬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c.第⼆代⾝份
证、学⽣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2019年和2020年毕业⽣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d.2019年、2020年毕业⽣还须提供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19年、2020年毕业⽣还须提供本⼈有效的毕业⽣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市);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向证明等);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这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B.社会⼈员需提交:a.《中⼭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b.第⼆代⾝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等;c.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已通过2020年职称评审并公⽰暂未发证的,可先⾏提供评审部门的公⽰链接及截图等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专业⽅向证明等);d.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此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C.所有报考者需提交:3分钟以内可体现本⼈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视频需结合所报岗位要求,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语⾔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视频资料容量较⼤,且
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报后期因络拥堵影响报名。
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员报名时毕业未满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属“三⽀⼀扶”毕业⽣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络报名时⾃⾏申报,并在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员只能选择⼀个岗位进⾏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必须⼀致;
⑤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2021年4⽉15⽇⽌,⼯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⑥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原件进⾏扫描上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失信⼈员名单。
⑦师德师风审查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资格。
3.报名⼈数公布: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报名⾸⽇后的第7个⼯作⽇和第10个⼯作⽇在报名系统⾸页公布各岗位报名⼈数。
4.络资格审核确认时间:报考⼈员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审核,报考⼈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审核情况。
5.报考全过程请报考⼈员保持电话畅通。
(⼆)确定⼊围考试⼈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资料,根据报考⼈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学习成绩、教学业绩(社会⼈员岗位)、获奖情况、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围考试⼈选。其中,社会⼈员岗位把师德表现作为重要指标,加强师德师风审查。各岗位⼊围考试⼈数按拟聘⼈数1:5的⽐例择优确定,不⾜1:5⽐例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数参加考试。
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本市临聘教师(含合同制教师,下同)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以临聘教师⾝份报考的,需提供由所聘单位出具的临聘⼯作经历(时间、任教学科等⽅⾯)和现实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证明材料,并由所聘学校加盖公章,在络报名时提交。
⼊围考试环节的考⽣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员也可在5⽉12⽇后在招聘系统中查询⾃⼰是否⼊围考试。
(三)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取相应的⽅式进⾏,⽂化课岗位⾯试和⾳体美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期拟定为2021年5⽉中下旬(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视为⾃动放弃资格。
1.⽂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试后笔试的⽅式进⾏,具体如下:
(1)⾯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按照《⼴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试⼯作规范(试⾏)》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采⽤试教或说课、⾯谈或答辩等形式进⾏。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
①⾯试前,招聘单位对考⽣进⾏资格复核(带备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试;
②⾯试完毕后,考⽣、评委组成员等相关⼈员当场在《中⼭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试⼈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划定为70分,⾯试合格考⽣确定为⼊围笔试⼈员。
④⾯试成绩及⼊围参加笔试⼈员名单于⾯试结束后在中⼭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围笔试⼈员有关笔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由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笔试结束后,计算考⽣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保留⼩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不低于67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考试总成绩从⾼⾄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岗位考⽣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试各项⽬(教育教学能⼒、综合能⼒、语⾔表达能⼒、举⽌仪表)成绩⾼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教育信息港站公布。
2.⾳体美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试的⽅式进⾏,具体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参考《⼴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试⼯作规范(试⾏)》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测试考⽣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
①专业技能测试试前,招聘单位对考⽣进⾏资格复核(带备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②测试结束后,考⽣、评委组成员等相关⼈员当场在《中⼭市教体系统招聘⾳体美专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合格考⽣确定为⼊围⾯试⼈员。
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围⾯试⼈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中⼭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围⾯试⼈员有关⾯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
(2)⾯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按照《⼴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试⼯作规范(试⾏)》等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采⽤试教或说课、⾯谈或答辩等形式进⾏。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通知考⽣。
①⾯试完毕后,考⽣、评委组成员等相关⼈员当场在《公开招聘教职员⾯试⼈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②⾯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试结束后,计算考⽣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保留⼩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考试总成绩从⾼⾄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岗位考⽣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各项⽬(教育教学能⼒、综合能⼒、语⾔表达能⼒、举⽌仪表)成绩⾼低顺序确定名次。⾯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教育信息港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数1:1的⽐例从⾼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选。体检按照《⼴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体检实施细则(试⾏)》执⾏,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东省教师资格申请⼈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考察,招聘单位根据《⼴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考察⼯作实施细则(试⾏)》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考察。考察时要突出师德师风专项审查,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把好师德关。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到
低的顺序从应聘同⼀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中依次递补。递补情况说明及递补⼈员拟聘材料在拟聘⼈员公⽰期满之⽇起30⽇内报市教育系统⼈才交流中⼼审核,逾期不作递补。
(五)公⽰和聘⽤
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选。拟聘⼈选名单在中⼭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栏及中⼭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公⽰时间为7个⼯作⽇。公⽰期满且⽆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员接收、聘⽤等⼿续。最终聘⽤情况以中⼭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在试⽤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资格:
1.应届毕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未能在2021年9⽉30⽇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应届毕业⽣因个⼈原因在2021年12⽉31⽇前未完成毕业⽣接收⼿续者;社会⼈员因个⼈原因在2021年12⽉31⽇前未完成⼊职⼿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已公⽰通过2020年职称评审的拟聘⼈员报到时未能提供有效职称证者;
7.公⽰结果影响聘⽤者;
8.中⼭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放弃聘⽤资格者;
10.违反计划⽣育政策者;
11.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者。
(⼆)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因取消聘⽤资格⽽产⽣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递补期限统⼀设定为拟聘⼈员公⽰期满之⽇起30⽇内,逾期不再进⾏递补。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执⾏。
本公告由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市教体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岗位表
2.⼴东省2021年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参考⽬录
3⼴东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
5.招聘表
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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