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TD-2016-GL-
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号炉受热面检修三措两案
批 准:
安 监 部审核:
发 电 部审核:
部 门 审 核:
专 业 审 核:
编 写:
2016年05月17日
7号炉受热面检修三措两案
一、概述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为:7号炉炉内受热面防磨防爆检查及缺陷处理。本工作为二级有限空间作业,炉膛内作业、屏过处作业是一级高处作业。
三、组织措施
(一)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徐军锋;
现场指挥: 张宝武;
技术监督人:乔永茂、曲立;
b总001安全监督人:白亚飞,赵胜利;
工作负责人:张文君,杜敏;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总指挥职责:对施工方案进行批准,并对方案实施的安全、质量、进度负领导责任。
2.现场指挥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全面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间的配合工作,负责现场“三措”、“两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处理现场异常情况,监督指导现场安全交底及三讲一落实开展情况。
3.技术监督人职责:全面负责该工作的方案编写,并组织讨论审核,负责方案实施中有关技术、质量部分,负责备品备件和材料的准备工作,督促工作负责人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具体实施,负技术责任。
4.安全监督人职责:对该工作的安全措施进行把关,对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部分负责,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违反规程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考核,负现场安全监督责任。
5.工作负责人职责: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是具体工作安全、质量、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在现场开工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三讲一落实,监督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行为。检查备件、材料、工器具的准备情况,负责落实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6.工作人员职责:学习“三措”、 “两案”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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