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国古代皇帝制度
中国皇帝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是以皇帝为中心,实行皇权至上和皇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权神授学说为理论基础,用严格的名位等级、封建礼乐和皇位继承等各种制度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个人的权威地位,保证皇帝高踞于国家机器之上,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这一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立,经过历代王朝的不断发展、强化,直至1911年清宣统皇帝逊位才被彻底废除。
一、皇帝制度及其形成
“帝”最早出现在商代甲骨文中,它在商代代表的是至高无上的神。商朝统治者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着力塑造了“上帝”。上帝和地上的殷王一样,有自己的朝廷、官吏、使节(风、云、雨、雪诸神)。它支配着形形的自然现象,可以令风、令雨。它又通过先公先王对人世发号施令,从而给商王朝的统治加上了神圣的灵光。“皇帝”,则始见于西周金文,也是指天上的神,但皇帝与现实的社会政治联系更加紧密,周王可以直接向上帝祈求祷告而勿须通过先公先王转达。及至春
秋,周王室势力一撅不振。与此相对的是,春秋时期的天帝也成为一种摆设。这时候,祭祀的对象都是
有利于民的自然界的东西,或者是有功于民的历史人物,如黄帝、尧、舜等,于是“帝”逐渐演变为历史上的圣王贤臣。到战国时大国称帝,“帝” 又变为当今之世的君王。春秋时期人们把帝神还原为历史人物,而战国时期则把帝神变成了活生生的君王,至此帝神已完全还原为人。至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则进而法定“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称号。同时,秦始皇还建立了一整套维护其绝对统治的皇帝制度。皇帝控制和指挥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他主要通过奏事、朝议、刺察等形式掌握全国全社会和军政信息,进行日常统治活动。奏事有面奏和书奏的区分。面奏是具有一定身份等级的大臣和贵族当面向皇帝反映情况、回答咨询或请示。书奏是具有上奏资格的官署或官员通过一定渠道呈递文书请皇帝裁定审批。奏事的文种主要有章、表、书、启、议、疏、封事、题本、奏折、状、册等。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和作用,不允许混淆错用。到清朝康熙和雍正时期,更推行一种密奏制度,不但具奏人的范围有严格规定,而且具奏人必须亲手缮写,奏前或奏后均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内容,奉到皇帝的批示(称为朱批),不许向任何人出示,并且要限期缴回,亦不准抄存。密奏制度反映了帝制社会晚期皇权的极端高涨。
二、皇帝的名号制度
①年号是反映在位皇帝的执政纪年。自西汉武帝刘彻在公元前140年定为建
元元年起,至1911年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宣统年号被废止,历朝诸帝皆立年号纪元,亦有中途改元的。
②谥号是皇帝死后按其生平事迹评定褒贬的称号。早在西周时期,谥号便已在贵族之间普遍采用。秦始皇为突出帝王的尊严,不允许臣和后人对自己有所评议和指摘,下令废去对皇帝之谥。西汉吕后当权时加以恢复,一直沿用到清末。谥号本应反映去世皇帝一生的功过,但实际上多用推崇溢美之词,而且字数越来越多。如清光绪帝爱新觉罗·载湉1908年去世,被谥为“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皇帝的谥号。谥号一般是在皇帝死后由礼官拟定,报请新皇帝裁定公布。在改朝换代之际,也有由新王朝为前朝末帝定谥号的,如清朝建立后,曾为明朝的崇祯帝朱由检定谥为庄烈愍皇帝。
③庙号是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特起的名号。秦始皇自以为其统治可传万世,因此以世系为庙号。汉代恢复古礼,以“祖”或“宗”作为庙号,在“祖”
或“宗”之上再选择一个符合去世皇帝“功业”的字眼,如西汉创业的刘邦,其庙号为“高祖”;唐朝李世民的庙号为“太宗”等,其他如世祖、真宗、仁宗等
不一。清末光绪帝死后被称为德宗,此亦为中国封建社会
最后一个皇帝庙号。
④陵寝是皇帝死后安葬的地方,其名号一般是根据去世皇帝生前的功过和世系而命名。开国皇帝之陵
一般称为“长陵”,其后诸帝则应依其事迹和世系来命名,诸如康陵、定陵、显节陵等。也有以所在地命名的,如霸陵、首阳陵等。为皇帝建陵后,还要设置守陵奉祀之官以及禁卫和陵户。
三、中国皇帝制度的特点
经过2000多年的不断发展,形成为一套内容广泛,目的明确,旨在维护皇帝权威,保证皇权行使的完整制度。其特点也是十分明显的。主要有:
(1)、专制性。中国的皇帝就是国家,国家就是皇帝。皇帝制度与专制制度相互依存,专制制度因皇帝制度的确立而得到强化。皇帝制度则构成专制制度的核心,而且就是专制制度的具体表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一政治制度从秦建立以来,直至明清,中国的皇帝制度都是以君主作为国家的权力主体,以皇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这种专制性乃中国封建政治学说的最基本原则。
(2)、独裁性。“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1? 皇帝实行独裁统治,这是皇帝制度的又一典型特征。皇帝一人独治天下,总揽一切大权。皇帝们在排除各方面侵扰皇权的因素以后,最终把中国封建社会一切事务权力都操纵于自己手中。细分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行政方面:中央、地方官
员都由皇帝任免,皇帝以诏、诰、旨、上谕、朱批等文书操纵百官,皇帝的文书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允许有任何抗拒违犯或坚持异议。奖惩升贬文武官吏等人事权,都由皇帝亲自掌握。制定和执
行法律方面: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财政方面:皇帝掌有对国家财政收支的全部支配决定之权。军事方面:皇帝是军事的最高统帅,将帅的任命,军队的调动都只是皇帝的权力。总之,以皇帝为权力主体的皇帝制度,经过漫长的封建社会,不断地臻于完备周详而具体。举凡宦制、人事、行政区划、立法、司法、财政、民政、军事各方面的主要权力均由皇帝亲掌之、独掌之。
(3)、皇权的不可转让性。中国的皇帝制度从秦始皇创立开始,就规定了它的不可转让性。无论谁都是终身制,皇帝的更替实行严格的世袭制,父死子继,不可更改。封建社会的一切都能根据皇帝的意志改变,唯有皇帝的职位不可改变,也就是皇权是不可转让的,是世代相承的。
清朝的历代帝王三、怎样评价皇帝制度
(1)、皇帝制度的利。首先,在政治稳定方面。纵观中国古代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皇帝制度是以皇帝为核心、以官僚机构为主轴的政治结构,它是在中国社会内部民族众多、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分散性的情况下,通过实现国家统一而形成的,是以官僚制取代世袭的贵族制而实现的。在这种政治体制下,皇帝是重中之重。他集中了国家的一切权力,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