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土地资源特征与土地类型
一、土地资源特征
1、地势平坦,利用方式多样
哈尔滨除东部和南部地区外,地面相对高差一般不大,绝大多数是成片的平川和波状平原。河漫滩地相对高差8~13米,地面坡度在3°以下;一级阶地相对高差15米,地面坡度在3。左右;二级阶地相对高差10~35米。地面坡度在3°以上。土地类型多样,既有垦殖多年的耕地,也有人工牧场、草地、林地和条件较好的养鱼水面。这些都为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
2、质量较好,适宜性广
土地多以宜耕地为主,其空间分布主要受地貌条件制约,气候条件的差异较小。土壤受长时间耕作培肥,肥力较高,很少有特别低劣的土壤。哈尔滨的广大郊区基本没有难以利用的土地,多种土地类型可基本适应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发展和各项建设的需要。但沿江河一些地段由于塌岸、次生盐渍化以及工业“三废”污染等,土地肥力明显下降,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土地资源将向不利方向演变。因此,对目前环境和质量差的土地资源应采取积极的改造培育措施,以使土地资源向更广泛的适宜性方向转化。
3、人均占有面积小,潜力大
哈尔滨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经济发展与用地的矛盾越来越大。但哈尔滨的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潜力很大,以蔬菜生产为例,1982年菜田的平均复种指数为1.26,南岗区新春乡夏种指数达到2.3以上,太平区团结乡达到2.7以上。如果全市其它各乡镇的春、夏菜基地在蔬菜茬口安排上也像新春、团结乡那样,则哈尔滨的土地利用率还可大幅度提高。
1、分布不均,生产力地区差异明显
哈尔滨的人口、工矿企业主要分布在松花江南岸的城区和近郊区,这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但人口密度大,人均用地少,环境污染严重。而广阔的远郊区则人口密度小,环境容量大,土地利用程度低,资源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
二、土地类型
哈尔滨市区的土地类型可分为耕地、建设用地、牧草地、荒地、水域、林地等。在总面积为163 700公顷的土地中,上述土地类型合计约占总面积的97%以上,其它土地类型面积不足3%。
1、耕地
全市区耕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50%左右,主要分布于河流阶地区、洪积-冲积台地区及地势稍高的河漫滩区。
哈尔滨市各乡镇问土地垦殖率相差较大,1982年计算,垦殖率在41~50%之间的乡镇有31个,在51~70%之间的
乡镇有8个,在70%以上的乡镇有9个,松浦镇和前进乡的垦殖率均不足1O%(附表8-1)。
哈尔滨市的耕地集中于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分布区。这三类土壤黑土层较厚,有机质含量高,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均较好,土壤肥力较高,保水、保肥性能好,适宜于各种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的种植。
历史上哈尔滨市区耕地面积的变化可划为两个阶段:70年代以前由于不断扩大开荒,耕地面积不断增加,1949~1980年平均每年增加178.5公顷。进入80年代以后,由于受城镇基本建设和居民点建设挤占耕地、交通道路建设挤占耕地以及用地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市区耕地面积逐渐减少,1980~1990年平均每年减少耕地750公顷左右(附表8-2)。
在耕地的权属上,乡镇集体所属耕地面积最大,其次为市属全民所有耕地。各单位所属的耕地面积(附表8-3)。
2、林地
市区林地面积仅有1 000余公顷,不足市区总面积的3%。林地主要类型为天然林地、人工林地、苗圃和灌木林地,其中人工林地面积最大,约占林地总面积的55%左右。其次为灌木林地,约占林地总面积的21%左右。天然林地面积最小,仅占林地总面积的5.8%左右。
各乡镇林地的占地比率相差较大,在全市的22个乡镇
中,林地占地比率不足1%的有1 0个,在1~2%之间的有
8个。全市占地比率较大的乡镇均分布在远郊,但其比率也仅在7%左右(附表8-4)。
郊区农田防护林和沿江河护堤岸林地面积不大,村屯"四旁"绿化程度也很低,目前约有2/3的农村道路和近1/2的村屯没有实现绿化,约有1/2以上的农田堤防没有植树造林,因而适当扩大林地面积将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
3、牧草地和荒地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哈尔滨市区牧草地和荒地的面积之和仅占总面积的14%左右,牧地面积较小,仅有3 000余公顷,其余均为草地和荒地。
市区的牧草地分布于新发、新农、太平、松浦、前进、万宝、民主等乡镇。松浦、前进、万宝等乡镇的草地多为低湿草甸类,亩产草量可达500余公斤;民主乡的草地为草甸草原类,亩产草量仅为百公斤左右。由于抚育更新不力,近些年市区草场质量呈逐渐下降之势,草场的盐碱化和沙化现象已十分明显。
哈尔滨的荒地分布于江河两岸的洪泛地,其面积与牧草地相差不多,荒地中有近1/5属于沼泽地。由于这类荒地易受江河泛滥影响,因而目前尚未得到较好的开发。今后如能以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其进行改造、抚育,这类荒地可
在种植业、牧业和渔业生产等方面发挥出很大的作用。
4、园地
哈尔滨市区的园地为果园和药材园。果园为苹果园和葡萄园,在市区分布较普遍,但总面积不大,1990年统计为445.5公顷。药材园仅分布于南岗区,且面积极小。
5、水域
水域是指市区内的天然和人工水面,此处的水域面积包括与江河重叠的桥梁、拦河坝等工程占地面积。哈尔滨市区水域面积约占总面积的5%左右,其中江河水域面积多于坑塘、水库的面积。
哈尔滨地区对水域的开发利用程度较低。1990年统计,市区计有养殖水面不足4 000公顷,养殖产量仅为5 71O吨。目前哈尔滨市在开发利用水域资源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水面的利用率低,而且利用方式单一;二是各类水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问题,尤其接近城区的水域水质污染已相当严重。今后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这将是今后进一步发挥哈尔滨地区水资源潜力的主要着眼点。
6、建设用地
市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8万余公顷,包括建成区及城乡居民点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国防用地、水利工程用地等几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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