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公休假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依法享有每周⾄少休息⼀天、法定节假⽇和年休假等权利。《劳动法》第三⼗⼋条,⽤⼈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少休息⼀⽇。第四⼗条,⽤⼈单位在下列节⽇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
《》公休假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的年假计算⽅法:
按《职⼯带薪条例》规定,职⼯累计⼯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休息⽇不计⼊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的;
3、累计⼯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请累计2个⽉以上的;
4、累计⼯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请病假累计3个⽉以上的;
5、累计⼯作满20年以上的职⼯,请病假累计4个⽉以上的;
6、⽤⼈单位应当根据⽣产、⼯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本⼈意愿,统筹安排职⼯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年假规定的⼯资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资怎么算
⽤⼈单位根据⽣产、⼯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本⼈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单位确因⼯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本⼈同意。
单位确因⼯作需要不能安排职⼯休年休假的,经职⼯本⼈同意,可以不安排职⼯休年休假。职⼯未休年假的⼯资计算:对职⼯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资收⼊的300%⽀付年休假⼯资报酬。
⽤⼈单位安排职⼯休年休假,但是职⼯因本⼈原因且书⾯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只⽀付其正常⼯作期间的⼯资收⼊。
2、离职时年假⼯资怎么算
⽤⼈单位与职⼯解除或者时,未安排职⼯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当年已⼯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但折算后不⾜1整天的部分不⽀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
折算⽅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历天数÷365天)×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法定节假日规定⽤⼈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三)《劳动法》年假规定的休年假条件:
1、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1⽇实⾏的《职⼯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28⽇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
(1)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有雇⼯的个体⼯商户等单位的职⼯。
(2)时间:职⼯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正常的情况下员⼯在休假时是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且在休年假期间则是根据劳动法公休假规定所进⾏的,⼀般来说都是长的职⼯休假⽐⼯龄短的职⼯休假的时间要长很多,⽽如果个别单位不允许休年假,那么员⼯则是可以要求其准许休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