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关于停止休假请假的通知
篇一:(关于暂停春节前休假的通知)
关于暂停春节前休假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年关将至,各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任务较为繁重。为避免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员工频繁休假导致重要工作断层、无法有效衔接,同时为更好的落实年底各
项工作安排,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自201X年1月
7日起暂停员工年前休假,以助节前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员工若有特殊原
因需请假,需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报董事长及集团
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望全体员工心系公司发展,齐心协力做好年终收尾工作!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HR文件(201X)003号
篇二:关于重新明确各类休假和请假制度的通知
关于重新明确各类休假和请假制度
的通知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纠正有些部门和员工对请假制度不明确或者执行不力的问题,现对我院的
请假制度作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望各处室、部门、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教师、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法定节假日规定一、关于各类休假及薪酬的规定
1、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以及妇女节、青年节等均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按学院临时通知执行。
2、寒暑假的放假时间和薪酬根据董事会和院委会的决定执行。
3、每周周六下午和星期天为我院公休日,特殊情况按学院临时通知执行。
4、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旷工均按运职院字【201X】18
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请假制度
1、所有教职员工因事、因病(含工伤)不能在岗或婚、丧、产假都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2、有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经有关领导认可同意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3、所有请假必须在有关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上的安排后方可离岗。
4、半天或几小时的短假,由本人向直管领导口头请假,批准后向部门考勤员声明登记。一天(含)以上的请假必须填写制式
《请假条》,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
5、制式《请假条》设三联。存根存部门考勤员处,(审批一)由请假人交存人事处,(审批二)由请假人保存,销假后及时交人事处。各部门考勤员在月初
汇总上月考勤时,持《请假条》存根和本部门考勤汇总表(指纹考勤的部门同
时附《特殊情况登记表》)到人事处核实,人事处根据院有关规定核算工资。
6、假满返校后,及时向原批假领导履行销假手续,由部门领导或批假领导签字,并向部门考勤员声明登记。
三、各类人员请假审批程序
1、科级以下员工请假,半天以内的向直管领导请假,直管领导向部门领导通报;一天(含)至三天的经直管领导同意向部门领导请假;三天以上至七天的经直
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同意后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的需经院长批准。
2、科级管理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部门领导批准;一天(含)至三天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的需经院长批准。
3、处级(含副处)以上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一天(含)以上的分管院长同意后由院长批准。
以上各类人员各种请假和返校后销假都必须在本部门考勤员处登记。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