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2.04.15 
【处罚机关淄博银保监分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淄博银保监分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淄博市 
【处罚对象】魏述胜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5.26 19:08:04 
(魏述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淄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魏述胜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机构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淄博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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