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2.26
【字 号】淄政发[2011]9号
【施行日期】201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淄政发〔201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对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予公布。
  王顶岐副市长协助周清利市长负责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调研、政府法制、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经信委)、证券、监察、统计、物价、经济合作、质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 、齐鲁化工区、对口支援、国家统计调查、电业、通信、邮政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工会的工作。
  庄鸣副市长分管科技工作;主持高新区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中分工的工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科协的工作。
  韩国祥副市长分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文物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市志、档案、文化市场执法、红十字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
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许建国副市长分管公安、司法行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地震、信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煤炭、安监、应急工作。
  其他人员分工不变。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