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只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加快健全以下制度:
(一)依法决策制度。决策的合法性,是决策的第一要件。违法决策、越权决策,决策的合法性就无从谈起。对于重大决策,必须实施决策者资格审查制度和依法备案制度。对已经作出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复查,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正或撤销。现在,在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决策中流行的“一支笔”审批等现象,有一些明显不合法,必须加以改变。
(二)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是领导决策活动的前提、依据和基础性环节,贯穿于决策活动的始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不应有决策权。要把不深入调研不决策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在进行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之前,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作出准确判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制度。
(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调查研究制度的经常化、制度化的特殊
表现形式,主要是对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受理机构、处理方式等作出规范。这项制度有助于党政机关迅速、准确地捕捉到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思想动态、活动趋势。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是要把各级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众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进一步完善提案议案制度。二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众团体联系不同社会阶层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发挥信访作为社情民意晴雨表的作用。四是发挥大众传媒表达众意愿、交流社会信息、执行社会监督的功能。五是完善社情民意调查网络,不断整合和培养民间调查力量。
(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层每一个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决定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充分讨论才能作出决策,有的还要经专家和研究机构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平等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特别注意倾听少数人的意见。建立投票表决制度,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未经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得作出决策,要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五)专家咨询制度。现代社会是分工社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现代社会又是信息社会,科技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为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对
(五)专家咨询制度。现代社会是分工社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现代社会又是信息社会,科技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为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对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一要发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作用。二要加强党政机关内部研究机构建设。三要重视培育和发展民间咨询机构。此外,在进行专家咨询过程中,要保证专家组成的全面性,尤其是要重视人文社会科学专家的作用。应改变现在一些重大决策很少经过人文社会科学论证的状况。还要保持专家咨询的独立性。杜绝领导先下结论、然后专家论证的不良现象出现。
(六)决策公开制度。决策公开的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除重要机密外,属于党内的,应向党员公开;属于国家和政府的,应向社会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一是决策事项要公开。凡是需要领导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二是决策依据要公开。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定都要公开。三是决策结果要公开。
(七)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这既是决策公开制度的要求,也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的保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社会公示的
(六)决策公开制度。决策公开的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除重要机密外,属于党内的,应向党员公开;属于国家和政府的,应向社会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一是决策事项要公开。凡是需要领导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二是决策依据要公开。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定都要公开。三是决策结果要公开。
(七)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这既是决策公开制度的要求,也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的保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社会公示的
范围和原则,制定社会公示的具体程序,选择社会公示的有效形式。对公示期间众和利益相关者反映的问题、情况、信息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并把其纳入到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实行社会听证制度要保证听证参与者的利益相关性、听证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避免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八)重要决策评估制度。主要是对决策评估的标准、组织、方法、技术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做既有利于衡量决策的实效,也有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决策、落实责任,保证决策执行。要将决策评估贯穿于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决策前评估重点是在调研、论证、咨询的基础上,对决策事项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决策执行中的评估主要是对决策实施的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随时收集和掌握决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反馈到决策机关,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及时补救错误或停止执行错误决策。决策后评估主要是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结果,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
(八)重要决策评估制度。主要是对决策评估的标准、组织、方法、技术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做既有利于衡量决策的实效,也有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决策、落实责任,保证决策执行。要将决策评估贯穿于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决策前评估重点是在调研、论证、咨询的基础上,对决策事项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决策执行中的评估主要是对决策实施的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随时收集和掌握决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反馈到决策机关,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及时补救错误或停止执行错误决策。决策后评估主要是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结果,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
(九)决策监督制度。主要是明确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依据、方式和结果,保证监督有效和客观公正。监督的核心是制约权力,重点是对遵守决策制度、程序、规则情况以及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决策目标和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决策方案的顺利实施,
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保证决策得到正确和有效贯彻执行。
(十)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从利益的层面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制度形式。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决策责任追究的程序、范围、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一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失误,给党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就是领导干部的失职,必须追究责任,该惩的惩、该罚的罚。二要建立健全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每个决策者在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限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哪个环节发生决策失误,就在哪个环节追究责任。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严肃决策者的党纪责任、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从利益的层面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制度形式。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决策责任追究的程序、范围、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一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失误,给党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就是领导干部的失职,必须追究责任,该惩的惩、该罚的罚。二要建立健全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每个决策者在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限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哪个环节发生决策失误,就在哪个环节追究责任。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严肃决策者的党纪责任、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联系服务众制度
一、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联系一个党支部或一个党小组,定期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
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联系点上党课,做报告。党课内容要根据上级精神和街道党工委当前中心工作进行安排。
三、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各单位要做到有主题、有安排、有布署、有记录。
四、党员领导干部如有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联系点。
五、切实为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广大党员在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众意见,为众解决问题。如访谈慰问、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征求意见制度,设立投诉意见箱等。
改进工作作风制度
为改进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施政行为,根据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如下五项制度。
一、承诺必践制
(一)承诺必践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
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并进行践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二)承诺必践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承诺的主要内容:党政领导班子对服务发展解难题、服务民生办实事作出承诺;机关部门和具有管理服务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对服务市场主体、服务项目建设、服务基层众和为民办实事方面作出承诺;窗口服务单位对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作出承诺。
(四)科学定诺,公开承诺。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能特点,科学论证,确定承诺事项。新闻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公开。
(五)强化责任,认真践诺。承诺单位要严格实行践诺责任制、践诺考核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定期检查考核,年底向社会公示践诺情况。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承诺落到实处。
(六)督查通报,跟踪问诺。要定期对各单位践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践诺情况。把践诺情况纳入效能建设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七)众监督,民主评诺。对各单位践诺情况要组织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承诺事项没有按时完成、众满意度低于60%的,视情况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二、首问首办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打电话或到机关单位办事、咨询时,接听来电、接待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及时予以办理或给予合理答复的制度。首位接待来电或来访的工作人员,是本制度所称的首问责任人。
(二)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单位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或首个业务科室必须负责办理直至回复服务对象,或者按规定告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制度。受理(办理)服务对象要求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首个业务科室和机关单位,分别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科室”和“首办责任单位”。
(三)首问首办责任制要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
(四)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同时为本制度所称的“首办责任人”,负有直接答复或直接受理的责任。其中,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因手续不全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应说明原因,并采取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其有关程序、时限、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等事项;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说明情况并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五)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本单位其他科室或其他工作人员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把服务对象明确指引到经办科室或具体经办人处。经办人员应记录服务对象所需办理的事项及,及时予以办理或回复。
(六)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作好解释,并告知服务对象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必要时,应帮助联系,不得简单拒绝。
(七)首办责任科室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规定进行办理。需要与其它科室共同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科室应按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完
成自身的职责,同时负有告知和跟踪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按时办理的责任。各科室履行相应职责之后,首办责任科室应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八)首办责任单位对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科室按照规定进行办理。需要与其它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和承诺时限完成自身的职责,同时负有告知和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办理的责任。各单位履行相应职责之后,首办责任单位应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协助其办理。
(九)首问首办责任人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积极,受到众举报、上级或媒体公开批评的,按照问责制有关规定处理;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单位和管理服务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三)限时办结范围: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产安全、救灾赈济、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四)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各部门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向上级机关报备,并向社会公告。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五)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事项,要将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限、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公开承诺的要求向社会公示。
(六)推行超时默认制。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七)因主观原因不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的,延误办事,受到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主管部门要按照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考核评议制
(一)考核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国家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所确定的考核原则与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程序等,对所属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评价的制度。
(二)评议制是指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定档的制度。
(三)考核评议制要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的内容: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的等次: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六)考核的方法:领导与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领导成员定期考核方式与程序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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