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只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加快健全以下制度:
  (一)依法决策制度。决策的合法性,是决策的第一要件。违法决策、越权决策,决策的合法性就无从谈起。对于重大决策,必须实施决策者资格审查制度和依法备案制度。对已经作出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复查,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正或撤销。现在,在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决策中流行的“一支笔”审批等现象,有一些明显不合法,必须加以改变。
  (二)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是领导决策活动的前提、依据和基础性环节,贯穿于决策活动的始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不应有决策权。要把不深入调研不决策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在进行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之前,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作出准确判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制度。
  (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调查研究制度的经常化、制度化的特殊
表现形式,主要是对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受理机构、处理方式等作出规范。这项制度有助于党政机关迅速、准确地捕捉到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思想动态、活动趋势。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是要把各级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众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进一步完善提案议案制度。二是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众团体联系不同社会阶层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发挥信访作为社情民意晴雨表的作用。四是发挥大众传媒表达众意愿、交流社会信息、执行社会监督的功能。五是完善社情民意调查网络,不断整合和培养民间调查力量。
(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层每一个成员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决定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充分讨论才能作出决策,有的还要经专家和研究机构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平等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特别注意倾听少数人的意见。建立投票表决制度,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未经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得作出决策,要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五)专家咨询制度。现代社会是分工社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现代社会又是
信息社会,科技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决策者不可能样样精通。为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一要发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作用。二要加强党政机关内部研究机构建设。三要重视培育和发展民间咨询机构。此外,在进行专家咨询过程中,要保证专家组成的全面性,尤其是要重视人文社会科学专家的作用。应改变现在一些重大决策很少经过人文社会科学论证的状况。还要保持专家咨询的独立性。杜绝领导先下结论、然后专家论证的不良现象出现。
    (六)决策公开制度。决策公开的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除重要机密外,属于党内的,应向党员公开;属于国家和政府的,应向社会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一是决策事项要公开。凡是需要领导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二是决策依据要公开。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定都要公开。三是决策结果要公开。
    (七)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这既是决策公开制度的要求,也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的保
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社会公示的范围和原则,制定社会公示的具体程序,选择社会公示的有效形式。对公示期间众和利益相关者反映的问题、情况、信息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并把其纳入到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实行社会听证制度要保证听证参与者的利益相关性、听证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避免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调查研究制度
    (八)重要决策评估制度。主要是对决策评估的标准、组织、方法、技术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做既有利于衡量决策的实效,也有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决策、落实责任,保证决策执行。要将决策评估贯穿于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决策前评估重点是在调研、论证、咨询的基础上,对决策事项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决策执行中的评估主要是对决策实施的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随时收集和掌握决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反馈到决策机关,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及时补救错误或停止执行错误决策。决策后评估主要是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结果,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