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规章制度
【篇一: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一览】
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一览
  1.《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2.《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
3.《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4.《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5.《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6.《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7.《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8.《乡镇纪委干部行为规范》
9.《行政监察助理员工作职责》
10.《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职责》
11.《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
12.《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
13.《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一、年初拟定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及上级纪委。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
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采取上课或布臵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
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
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
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
2.支部纪检委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
  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
  为使乡(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
议的内容。
调查研究制度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派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
五、乡(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乡(镇)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七、乡(镇)纪委会议事,若某议案涉及到纪委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该委员应主动回避。
八、乡(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由纪委办公室传达、催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
情况。
九、乡(镇)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地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十、对重大议案的调查研究及解决情况及时向纪委委员反馈和通报。
十一、乡(镇)纪委会议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党纪责任。
  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一、及时解决众信访问题(乡镇党委受理和县纪委交办件),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解决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二、及时掌握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预测排查、分析研究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动态,并上报县纪委。
三、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优势,密切联系众,化解矛盾,消除不因素。
四、制定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对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对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先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三、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四、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二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
五、案件立案后,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实施。
【篇二:乡镇纪委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二、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三、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四、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五、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七、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八、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九、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十、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十一、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十二、村务公开制度
十三、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十五、村级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
  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决纠正损害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经常了解并向乡镇党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调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并根据责任人违纪违规情况和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程序进行查处。受理党员、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一、公开受理程序和举报电话,对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统一规范登记。
二、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能答复的当场处理,不能当面答复的做好解释说明,需要调查处理的明确回告,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不属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理工作。
三、健全信访预警网络,对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和控制,预防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
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四、自办信访案件办结后送领导审阅,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在规定范围内上报结果,并做好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保护人民众的民主权利,不泄漏检举人情况及检举内容。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严格审批制度。对案件的检查要集中研究,按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格检查程序。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本辖区内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应予以受理,并按照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三、严格审理制度。案件调查终结后,案卷材料一律报送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理。
四、严格规范卷宗。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实行一案三报告,即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办案总结报告。卷宗要规范化,统一使用谈话笔录纸、记录稿纸、卷宗目录和隔页纸,并按照顺序排列装订。
五、严格办案纪律。案件检查中不准逼供、诱供、指供,
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不准接受被检查人及其亲属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强,对党忠诚。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坚持用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
工作。认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工作岗位,牢记使命、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不计得失,尽职尽职、争创一流,努力做出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