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放假安排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11日放假1天。
  ()、春节:131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26日(星期日)、28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5日放假,47日(星期一)补休。
  ()、劳动节:5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4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国庆节休假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8日(星期日)、1011日(星期六)上班。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8),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4)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1),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1),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