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委会证明(15篇)
村委会证明1
兹有我村委会村民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族,婚姻状况(□结婚,□未婚),长期居住于本村,且在本村拥有___套自建楼房______套平房,该房产(□是,□否)持有(□集体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该村民主营从事(□种植_________□养殖________□其他________)经营场所(□是/□否)位于本村(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归:□自有自有分配土地______亩;
□租赁承包土地______亩。(村委会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_______市______县______镇_________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证明2
兹有我村委会居民__x,性别,____年x月x日出生。于____年x月x日,于____学校毕业,现与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独立生活),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__市__县__村民委员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证明3
有关部门:
因规范少数民族姓名,我所使用《少数民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则》输入法将____阿克陶县老城街37号居民朱苏甫别克·艾买提别的姓名更改为玉苏普拜克·艾麦提拜克、以及以上两名都表示同一个人,此人第二代证件已被受理,身份证号码为: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仅限一次有效,复印,涂改一律无效)
阿克陶县公安局
__月__日
村委会证明4
兹有我单位_____,男,汉族,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于_____省_____市____镇出生。
_____是申请人原名,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在我单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申请人的现用名_____更改为“_____”,望同意为切,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_____村委会公章:_____镇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证明5
××××大学:
兹有我村村民×××(父亲名字),×××(母亲名字)系你校××级××系(院)××专业××班×××(申请人名字)的父,母亲。
双双均务农,家庭收入微薄,难以供给其子女上学,望贵单位给予救助。
特此证明!
××市××乡××村民委员会
八月二十八日
村委会证明6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村民,甲方现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出租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面积﹍﹍,出租年限为﹍﹍年,乙方从事正常的耕种,乙方保证不破坏耕种土地。甲方承诺的事项不影响四邻无任何争议。为此甲乙双方申请村委会集体同意。
特此证明
审批人(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备注:审批人必须为村长或村主任开会讨论后签字盖章,签字后必须加村委会盖章。
本证明具有法律效益。
村委会证明7
__派出所:
兹有我村村民__,身份证号:______x,于____年x月x日结婚,生育一子,为便于生活,全家协商同意其本人及妻子__x、儿子__x从原户中分出,望给予办理为盼。
__x村委会
__年x月x日
村委会证明8
__(学校):
贵校学生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
家庭年收入约000元
二、主要收入(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比如家庭成员是否有重病医疗开支是否较大,是否有残疾,收入________是否单一,劳动力是否较少)
确属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盖章
年月日
村委会证明9
兹有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系(常住/暂住)居民,于年月日起在我社(村)区(楼)号楼单元室居住,至今已年。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村委会证明10
兹有先生/女士(身份证号x),系x(常住/暂住)居民,于x年x月x日起在我社(村)x区(楼)x号楼x单元x室居住,至今已x年。x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名称:
(加盖公章)
x年x月x日
村委会证明11
一、受理部门:
崇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村委会夫妻关系证明。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姻。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四、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
2、当事人仍为合法夫妻的。
五、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保管原结婚登记档案的单位出具的结婚登记档案资料或有关公证、证明;
4、所在单位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5、按要求提供双方当事人正面免冠二寸双人照片三张。
六、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程序:
查档核实、出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提供证件、证明--填写《夫妻关系证明申请书》--审查、审批--领榷夫妻关系证明书》,证明范文《村委会夫妻关系证明》。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1、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条件的,当场受理、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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