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结束的时间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会议活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9.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9.28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会议活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金昌军分区、武警金昌支队,金昌经开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会议、督查调研等公务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文制发
  1.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文件起草拟制、审核把关、征求意见、合法合规审查等各环节责任,坚决杜绝“只起草、不负责”“只签字、不把关”等问题。文件起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依法依规起草文稿,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格式规范、体例适当,把好公文质量的第一道关口。收到征求意见文稿的单位要
根据职能,对涉及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在要求期限内反馈,防止文件“带病”上会。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研究决策的文件稿,须充分讨论修改、形成统一意见。文件稿各环节审核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公文处理职责,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格式关等关口,从源头上杜绝文件稿错情发生。对于文件稿政治表述不规范、擅自突破政策规定、有关情况失实、引用数据不准等错情严重、质量较差的一律作退文处理,并记录错情,适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于文件正式印发后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逐级倒查各环节责任,对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2.严肃行文规则。严格执行“市委文件九不发”规定,属于市委、市政府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一般不实行党政联合发文;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市直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得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除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一般参照上级机关发文形式,不得随意升格。部门单位和议事协调机构不得随意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坚决杜绝文件简单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内容冗长繁琐、虚泛空洞等问题,综合性报告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专项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控制在6000字以内、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二、规范文件运转
  3.严格日常管理。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履行文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文件、电报管理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本机关文件管理制度,从严从细从紧加强文件管理。中央、省委文件和市委密级文件必须由机要人员接收、管理,文件交接和签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涉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等的收拆、印发、传阅、清退、归档、保管、销毁等,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和使用范围,不得私自翻印、复制、抄录、摘记、拍摄、保存和传播。不得将密件带出工作场所,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没有公开和不准引用的涉密文电、材料。严禁通过互联网、普通传真机传输涉密文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中央、省委文件和市委密级文件。对疏于管理、造成文件丢失、泄密的,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严格收文处理。严格按程序报送公文,不得报送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存在报告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一文多事、多头主送的公文;不得报送公文格式要素使用不规范、不齐全,印刷装订有瑕疵、报送不及时、成文日期与印发日期、报送日期间隔过长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