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19年
李蕴(第17卷)第3期
doi:10.3969/j.issn.1672-4933.2019.03.017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北京 100034
作者简介:张致恺 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人工耳蜗植入者听觉言语及相关中枢的发育规律
相关问题探讨
——2019年北京人工耳蜗助听器双模式干预研讨会纪要
The Related Problems of Intervention of Cochlear Implantation and Hearing Aid in China——Summary of the Symposium on Bimode Intervention of Cochlear Implantation  and Hearing Aids in 2019
张致恺  张燕梅  刘玉和
ZHANG Zhi-kai,ZHANG Yan-mei,LIU Yu-he
2019年4月13日在北京举行了人工耳蜗助听器双模式研讨会。国内该领域知名专家马秀岚、刘莎、刘玉和、陈雪清、郗昕、李蕴、魏朝刚、冀飞、刘海红、徐磊、罗建芬、史文迪、郑奕、邬子梨、汪洋等教授及行业内耳鼻喉科医师、听力师、助听器验配师、人工耳蜗调机师等7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会议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承办,刘玉和教授主持。本次研讨会介绍了人工耳蜗助听器双模式干预的概念、双模式干预的适用人、双模式干预的人工耳蜗调机技术、助听器验配原则、双模式干预的康复、双模式干预的效果评估及方法以及相关理论、实践和最新进展。
相比于单侧配戴助听设备者,双模式配戴助听设备可以提高使用者的噪声下言语识别率、增强空间定位能力、声调识别能力、提高音乐和情感的感知能力,进一步提高其学习能力以及社会融入度,并且可以充分利用  对侧耳的残余听力,同时  避免对侧未干预耳的听觉剥夺,预防听觉皮层中枢重塑,从而促进听觉中枢乃至大脑认知功能的发展,为患者选择其它  手段保留机会。我国听力损失者双模式配戴人工耳蜗(CI) 和助听器(HA) 的工作开展已久,但是在双模式干预的具体概念、适应证选择、两种设备的调试、康复手段以及康复后效果评估等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原则尚有待规范和完善。
1 我国双模式干预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为了  追求双耳聆听,使人工耳蜗植入者的听觉效果更加接近双耳聆听的生理状态,    充分利用对侧耳的残余听力,以及  避免对侧未干预耳的迟发性听觉剥夺,人工耳蜗和助听器的双模式干预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政府听力筛查工作的推进,诊断期大大提前,此时助听器的验配作为双模式干预的基础,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儿童助听器验配却存在很多问题。
1.1  以成人为研究对象的科研工作无法全面解释占比率高达80%的儿童听力损失者,且相关的科研工作开展的数量少、质量低。
1.2  现有的助听设备过重地强调助听器的辅助功能,
而相关核心技术未得到有效发展。
1.3  H A调试专业人员队伍质量参差不齐,调试队伍的人员配置和人员的专业素质、理论和技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助听器验配效果。而针对CI者的专业调试队伍也不稳定,使得双模式配戴效果低于预期。
1.4  因为小儿的外耳道会发生改变,小儿助听器的验配难度较高,所以影响双模式配戴效果,需要  家长或成人的观察和照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了双模式干预的效果。
部分双模式配戴者效果存在明显差异,其原因可能是非手术耳残余听力水平较低、助听器侧耳使用设备的经验和时长不足,以及两侧装置间未达到响度平衡的最优化验配,其根本原因可能是HA和CI的调
试工作在两侧设备单独最优化调试的条件下仍然分离严重,使得双模式配戴者未得到足够的听力补偿。
2  双模式干预的定义
与会专家经过讨论,达成了以下认识:双模式干预的广义定义为  人工耳蜗+助听器的双侧双耳配戴模式,其中 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  为避免听力剥夺和 保证聆听习惯,人工耳蜗植入对侧进行助听器配戴也定义为双模式配戴,即两侧耳使用不同设备即  定义为双模式干预。狭义的定义为双耳分别声电设备干预并实现双耳正常或接近正常听力水平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一侧CI或HA+对侧同传麦克风技术不列入双模式干预的范畴。
3    双模式干预的适应证
关于双模式干预的  适应证,与会专家经过了热烈的讨论,基本形成了共识,认为双模式干预的适应证应该包括绝对适应证和相对适应证。
绝对适应证是指:①不对称听力损失,即一侧耳重度或极重度听力损失符合人工耳蜗植入适应证,另一侧耳相对听力较好,助听器能够满足其需求,这一类为最常见的适应证体;②双侧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一侧耳助听器配戴有较大获益,一侧耳植入人工耳蜗;③双侧极重度感音神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