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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渠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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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市场需求,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量,加强公司营销管理,提高公司营销水平,拓展公司营销渠道,特制定以下销售渠道管理办法。销售渠道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签约授权的代理公司,公司外围销售代表。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的主要对象为销售渠道的代理商、经销商、和外围销售代表等。
第二章代理商
第三条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六条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受区域的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地区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该地区直销活动。
第八条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十一条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
第四章经销商
第十三条经销业务必须由公司经理经营,或由经理指派的业务代表经营,公司内人员具体负责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经销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各分公司要求统一。
第十五条经销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为大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_____万元以上);B为小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_____万以下,_____万元以上);_____万元以下视为批发商,不签合同。
第十六条A级经销商的经营分为淡、旺季。旺季时由于对方需求量大,资金占用量大,必须按合同求货到付款,否则不予供货;淡季时考虑长期经营,可适量按月铺货,当月铺货当月底必须全数收回货款(例如,1日发货,在31日收回;8日发货,在31日收回;25日发货,在31日收回)。
第十七条B级经销商的经营不论淡、旺季,一律货到交款,否则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经理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八条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担;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将予以解决。
第十九条每年需对各经销商制定销售指标,按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励。批发商销售额在_____万元以下由分公司奖励,_____万元以上由行销部奖励。金额视同分公司费用。经销商未附合同正本,一律不享受本条款。奖励在结算后第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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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销部统一核对无误后发放。
债务重组第二十条几个经销商联合进货则全部不奖励。
第二十一条每年销售指标须按照上年完成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递增一定的百分点。
第二十二条公司需协助辅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允许上浮5%,但不作具体规定,经销商有责任引导零售商执行区域内统一零售价。
第二十三条经销商不得跨区销售,致使货物流窜,干扰其他市场,导致价格混乱。若违犯,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第二次取消经销商资格,第三次没收销售奖。
第二十四条严禁经销商销售假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开拓经销市场时,由分公司派出先遣队与经销商共同打理销售点后,交经销商经营。同时也可由行销部派先遣队,费用由行销部和分公司分别承担,完成市场开拓
后再交由经销商经营。
牛肉火锅的做法第五章代理商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统一的市场管理以及价格体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销售相关的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应对自己所有的业务负有直接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配合公司作好需求客户的服务,注重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商业利益;及时反馈各层面客户的产品改进和建议;对于第三方侵害甲方权益的事件应及时通报,并主动收集证据和进行相关的处理行动。
第二十八条按照公司统一的《销售合同》标准文本。如确需对《销售合同》进行修改的,应提前和公司销售部门协商并取得书面认可。签约后须将《销售合同》及订购企业的相关证件等客户资料交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九条原则上外围销售代表只能在代理区域内销售公司产品,如在代理区域以外有市场资源的,需要报备公司销售经理,由公司销售部协调确认后方可操作。以避免与渠道代理商同时跟进同一客户。
第三十条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擅自以低于规定的最低销售价出售代理产品,或销售非授权代理之产品,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一条注重销售人员对生产流程,应用知识培训, 目前化工类产品种类繁多,要有能力自行解决客户的疑难问题,提高成功率。
第六章代理商及外围代表管理规则
第三十二条凡代理________________公司产品的机构,均须公司以书面形式确认其资格。业务机构包括代理商、外围代理,办事处或其他推广机构,未经确认有效资格的机构,不得从事隆邦有机硅产品的推广工作。公司以代销合同,代理授权书等形式确认上述代理机构的有效资格。凡从事隆邦工业材料推广工作的业务人员,须为上述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推广工作。
第三十三条凡经授权的代理商均应向公司交纳货款总额的        %做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代理商与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并收回所有货款和余货时给于退回。
第三十四条各代理机构应每月按时以电邮或传真的方式向公司业务部提交销售报表,注明销售名细、工作进展,充分体现该机构所开展业务的全部情况。
第三十五条公司业务部收到各机构提交的反馈信息后,由专人负责分类,登记, 建档。如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务机构同时操作同一个客户的业务时,将根据各机构所提交的表单中反映出来的真实信息书面进行有期授权,决定由何代理机构在授权期内继续操作。
第三十六条如果客户主动要求从几个同时与其有接触的代理机构中挑选一个愿与之继续洽谈的代理机构,公司尊重客户的选择。
第三十七条如某代理机构有压价竞争,贬低对手等恶意行为,公司应书面劝诫;如再发生上述恶意行为,公司在授权时将不保护其利益;上述行为严重时,属于违约,公司可以取消其代理资格。为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培尝责任。
第三十八条已经授权给某个代理机构的客户,经三个月的洽谈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有权重新决定,另行确定代理机构接手洽谈。但确有理由者可以申请延期三个月。
第三十九条公司业务部负责管理各代理机构提交的表单,保证资料不被盗窃或丢失,保证不把业务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四十条服务政策: 公司在现有业务部基础上指定专人责任制,其主要工作为各自负责分管产品代理商服务,包括日常业务服务,宣传支持,培训支持等,按照公司的销售策略,全面支持代理商;结合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新产品的知识培训讲解,为代理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第七章《代销合同》的签订程序及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业务部负责与各代理商及外围代表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流程签订《代销合同》第四十二条首次合作的代理商在签订《代销合同》前,必须先进行审核, 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效证件,以核实该机构的合法性,签订合同时提供上述复印件给业务部备案存档,同时提供代理商主要负责人的,以便业务部核实该代理机构的真实性。
第四十三条业务经理负责初次代理商的资格评审,并按标准对代销合同定价, 付款方式,交付方式,产品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项目进行审核;如果合同条款超出了公司的标准范围,则汇报销售副总进行评审。
第四十四条合同内容中付款方式取决于产品单价,由销售经理评审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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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其他业务流程及操作办法
1、样品设计与生效:在下单之前,如果需要由公司进行样标设计时,必须书面(传真,邮件等)给业务部提交《样品设计申请表》 ,并注明具体的设计要求,业务部协助公司的工程人员根据代理商的需求进行打样,          打样好的样品通过业务部人员或代理商送给客户确认,由客户书面签字确认生效后方可投产。
2、退(换)货处理程序,当交付的产品在验收或使用中出现不合格时,经我方代表确认属我方的责任时,可办理退货或换货。如由于客户样标失误导至产品不能使用,则由客户承担所有责任。
第八章销售政策
第四十六条如遇其客户要求向生产厂家直接购买的,渠道商可向公司如实反映情况,公司会予以能力范围内的最大配合。至于销售价格,仍由渠道商和其客户商定,而公司依然按照《渠道销售报价单》的价格与渠道商结算。具体成交价格与《渠道销售报价单》单价的差额则在货款到帐后立即返还给渠道商。
第四十七条凡代理商或外围销售代表超额完成合同任务的,经年底核算, 超额部分超过_______万时,该超额部分在原标准价格基础上让利_______, 超额达到_______万时,超额部分在原标准价基础上让利_______
第四十八条凡代理商或外围销售代表当年销售的所有新增客户累计定货部分达到_______万以上时(年底核算) ,其新增客户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让利_______;新增客户累计定货达到_______万以上,其新增客户的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让利_______。本条优惠和第一条可以同时适用。
第四十九条经批准已经享受特价的定单不再享受第一,第二条的返利政策。
第五十条宣传资料的领用,由业务部经理批准,按照相应的比例,参照订单的多少来配送,超出部分由代理商出成本价购买。
第五十一条客户来访考察,要求电话联系业务部,明确来访的时间,单位, 人员,职务,考察目标,等具体需求,客户来访,公司负责提供礼节性招待,其他费用渠道商(外围销售代表)或客户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