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规则解释
前 言
2006年规则解释是国际篮联对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国际篮球规则的官方解释,已经中国篮球协会翻译、审定。现予以公布。
为使我国篮球运动与国际篮球运动保持同步发展,切望我国篮球裁判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今后国际比赛和国内各类比赛及各级篮球裁判员培训考试时,均应以此解释为准。
本解释在翻译过程中曾洪涛、陆坪、陈梦熊等做了有益的工作,最终由郭玉佩先生审译并定稿,在此一并致谢!
中国篮球协会
二○○六年十一月
2006年规则解释
本文是国际篮联对将于2006年10月1日实行的2006FIBA篮球规则的官方解释,如有和以往公布的解释不同,则以本解释为准。
国际篮联的篮球规则是由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定期修订,并由国际篮联中央局批准的。
规则力求清晰、全面,但规则表述的是基本原则而不是比赛情形,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包罗比赛中发生的所有细节。
此解释的目的是变规则的原则和概念为实际的具体的情况,因为这些情况可能出现在正常的篮球比赛中。
对各种情况的解释可激励裁判员的智慧,学习和掌握第一手的规则的详细信息。
国际篮联篮球规则是国际篮联篮球运动的纲领性文件,但在实际情况中,主裁判员有权对规则或官方解释未涉及的特殊情况做出决定。
第5条队员:受伤
陈述1:
如果一名队员受伤或者看起来是受伤了,导致同一队的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何其他球队席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则该队员被认为是已经接受了,不管是否实施了实际的。
举例1:
A4看起来脚踝受伤了并且比赛被停止。
(a) A队医生进入比赛场地并且A4受伤的脚踝。
(b) A队医生进入比赛场地但是A4已经恢复。
(c) A队教练员进入比赛场地了解A4的伤势。
(d) A队助理教练员,A队替补队员或A队随队人员进入比赛场地但未A4。
解释:
在(a),(b),(c)和(d)中,A4被认为是已经接受了,必须被替换。
陈述2:
在场上移动一名严重受伤的队员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根据医生的意见,移动对该队员是危险的。
举例2:
A4严重受伤,因为医生估计将队员从场地移走可能是危险的导致比赛停止了大约15分钟。解释:
医生的意见将决定把受伤队员从场地移走的适当时间。在替换后,比赛应重新开始,无需任何处罚。
陈述3:
如果一名队员受伤或正在流血,或者有一个开放的伤口,并且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继续比赛,他必须被替换,除非在同一停表期间任一队请求暂停,并且在暂停期间,在记录员发出替换的信号前,该队员恢复了。
举例3:
A4受伤了并且比赛停止。因为A4不能立即继续比赛,主裁判员鸣哨做了个替换的常规手势。
A队教练员(或B队教练员)请求一个要登记的暂停:
(a) 替换A4的队员进入比赛之前
(b) 替换A4的队员进入比赛之后
在暂停结束时,A4看起来已经恢复了,并要求留在比赛中。A4的请求应该被准许吗?
解释:
(a) 暂停被准予,并且如果A4在暂停期间恢复了,他可以继续比赛
(b) 暂停被准予,但A4必须被替换。
第7条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陈述: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至少20分钟,每一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将该场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号码的名单交给记录员。教练员本人应负责确定名单上的号码和队员背心上的号码相符。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练员应以在记录表上签字来确认已填入的他的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
举例:
A队按时提交球队名单给记录员。有两名队员的号码与他们的背心上的号码不一样,或者在记录表上一位队员的姓名被遗漏了。这被发现在:
(a) 在比赛开始前。
(b) 在比赛开始后。
主裁判员应如何处理?
解释:
(a) 无需任何处罚,错误的号码被纠正并且被遗漏的队员姓名应加在记录表上。
(b) 主裁判员在不将任一队置于不利的合适时刻,停止比赛。将错误的号码纠正,但被遗漏队员的姓名不能增补在记录表上。
第9条一节的开始和结束
陈述1:
在每队有最少5名有资格参赛的队员在场上并做好比赛准备之前,比赛不应开始。如果在比赛开始的时间在场上少于5名队员,裁判员必须灵活地对待能解释耽搁的任何未预料到的情况。如果能为耽搁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不应被判技术犯规。然而,如果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在后续队员到达时一次技术犯规和/或比赛因弃权告负可发生。
注意:这个限制仅仅对比赛开始有效,对其他几节或决胜期开始没有效力。
举例1:
比赛规定开始时间到时,A队在场地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5名:
(a) A队的代表能够为该队队员的迟到提供一个合理且可以接受的解释。
(b) A队的代表不能为该队队员的迟到提供一个合理且可以接受的解释。
解释:
(a) 比赛开始最多被延迟15分钟。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到达场地并做好比赛的准备,比赛应开始。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没有到达场地并准备比赛,应判A队弃权使比赛告负,B队获胜且比分记录为20:0。
(b) 比赛开始最多被延迟15分钟。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到达场地并做好比赛的准备,应判给A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记录为”B”),然后比赛开始。
如果缺席的队员在15分钟之内没有到达场地并准备比赛,那么应判A队弃权使比赛告负,B队获胜且比分记录为20:0。
陈述2:
第9条讲明了球队进攻的球篮和防守的球篮。如果由于混乱任一节开始时双方球队进攻/防守错误的球篮,此情况一经被发现就应立即被纠正,不要置任一球队于不利。比赛停止之前的任何得分、消耗的时间和登记的犯规等均保留有效。
举例1:
在比赛开始之后,裁判员认清双方球队是在错误的方向中比赛。
解释:
只要没有置任一球队于不利比赛应尽快停止。双方球队应交换球篮。比赛应从最靠近比赛被停止的地点相反的-对面的方向重新开始。
举例2:
在一节的开始,A队正在进攻/防守正确的球篮时,B4由于迷失方向运球至不正确的球篮并投篮得分。
解释:
2分应判给A队队长。
第12条跳球和交替拥有
陈述:
举例1:
主裁判员为比赛开始的跳球抛球,在球刚被跳球队员A4合法拍击之后:
(a) A4和B5之间宣判了争球。
(b) A4和B5之间宣判了双方犯规。
解释:
因为球权尚未建立,裁判员不能用交替拥有箭号判给球权。主裁判员应在中圈进行另一次跳球,跳球队员应为A4和B5。在合法的拍球之后,以及在争球/双方犯规发生之前,不论比赛计时钟上消耗多少时间,均应保留。
举例2:
根据交替拥有规则B队有掷球入界的球权。裁判员和/或记录员犯了一个错误,错误地将球判给了A队掷球入界。
解释:
一旦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此错误就不能被纠正。作为错误的结果B队不失去它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机会,并且当下一次交替拥有情况出现时有掷球入界的球权。
举例3:
在结束第1节比赛的信号响起同时,B5被宣判一起对A5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交替拥有的箭号指向B队。裁判员应如何处理?
解释:
A5应执行2次无需站位的罚球,并且无剩余比赛时间。在两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之后,比赛应由A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重新开始。B队在下一次跳球情况出现时并不失去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权利。
第17条掷球入界
陈述1:
在掷球入界中,在掷球入界队员的球离手之前,掷入动作有可能造成持球的手超过分隔界内区域与界外区域的界线平面。在这种情况下,避免通过接触仍在掷球入界队员手中的球来干扰掷球入界,仍然是防守队员的责任。
举例:
判给A4掷球入界。持球时,A4的手越过了界线的平面以致球处于界内区域的上方。B4在与A4无任何身体接触的情况下抓A4手中的球或将他手中的球拍掉。
解释:
B4已经干扰了掷球入界,因而延误了比赛的重新开始。应给B4一次警告同时通知B队教练员,此警告在剩下的比赛中对B队所有队员适用。任一B队队员重复同样动作,可导致一次技术犯规。
陈述2:
在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队员必须将球传(不是递交)给在比赛场地上的同队队员。递交球给场上的同队队员违反了掷球入界的含义。
举例:
A4掷球入界中,A4把球递交给在比赛场地上的A5。
解释:
A4 已发生掷球入界违例。为使掷球入界被认为是合法的,球必须离开队员的手。将球判给B队在相同的界外地点掷球入界。
陈述3: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如果判给在后场拥有球权的队被准予了一次暂停,掷球入界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有权将球传向场上的任何地点。
举例1:
在比赛的最后1分钟内,A4正在他的后场运球,这时B队队员将球从罚球线延长线处拍击出界。
(a) 准予B队暂停。
(b) 准予A队暂停。
(c) 先准予B队暂停,紧接着准予A队暂停(或反过来)。
暂停后A队应从何处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解释:
在(a)中,A队在罚球线延长部分执行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在(b)和(c)中,A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执行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举例2:
在比赛的最后1分钟内,A4正执行2次罚球。A4在第2次罚球时因踩到罚球线被宣判了一次违例。B队请求暂停。暂停后B队将从何处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解释:
由B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举例3:
在比赛的最后2分钟内,A4 在A 队后场运球6秒时被B4 将球拍出界。A队被准予了一
次暂停。暂停后,A4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a) 在24秒周期中A队还剩下多少秒钟?技术犯规
(b) 如果A4把球传入后场,A队有多少秒钟必须使球进入前场?
解释:
(a) 在24秒周期中,A队只剩下18秒钟。
(b) 在后场获得控制球后,A队将有一个新的8秒钟周期使球进入前场。
第18/19条要登记的暂停/替换
陈述1:
在一节的比赛时间开始之前或在一节的比赛时间结束之后,不能准予暂停。
在第1节比赛时间开始之前或比赛的比赛时间结束之后,不能准予替换,在比赛休息期间可准予任何替换。
举例1:
在开始比赛的跳球中,但在球被合法拍击之前,跳球队员A5发生违例和球被判给B队掷球入界。此时,任一教练员请求一次暂停或替换。
解释:
暂停和替换都不能准予,因为比赛时间尚未开始。
举例2:
在结束一节或决胜期(不是比赛结束)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的同时,宣判了一次犯规并判给A42次罚球。任一教练员请求:
(a) 暂停。
(b) 替换。
解释:
(a) 暂停不能准予,因为一节比赛时间已经结束。
(b) 替换只能在罚球结束以后,并已经开始比赛休息期间时,可准予。
陈述2:
在一次投篮的球在空中时,如果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不停止比赛计时钟。替换不被允许,并且只对非得分队是一次暂停的机会。
举例:
在一次投篮中,球在空中时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然后,球进入球篮。此时:
(a) 任一队或双方队请求替换。
(b) 任一队或双方队请求暂停。
解释:
(a) 24秒钟信号被忽略,因为它不停止比赛计时钟。只在第4节最后2分钟或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比赛计时钟才停止,只有非得分队才允许替换。如果非得分队准予了替换,那么对方也可替换。
(b) 仅对非得分队是一次暂停机会。如果准予了暂停,对方如果请求也可被准予一次暂停,并且两队都可以替换。
陈述3:
如果暂停或替换(对任何队员,包括罚球队员)的请求在罚球队员第1次罚球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可处理之后提出,对双方队的暂停或替换都应该准予,如果:
(a)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
(b)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还有在中线延长部分的掷球入界或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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