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23
【字 号】江津府办发〔2020〕141号
【施行日期】2020.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关于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0〕1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7号)精神,现就全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制度
  组建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工作组,区政府李勇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委主任张梅任副组长,商务、招商投资促进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详见附件1)。工作组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匹配方式,为全区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详见附件3)。“行政服务管家”的主要职责为:及时公开“行政服务管家”成员构成和,主动联系对接服务对象;向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在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变更、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接待服务对象的投诉;建立重点服务对象工作
台账;向区政府、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反映情况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各工业园发展中心要为“行政服务管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便利。(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二、完善领导联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机制
  建立健全区级领导定点联系分管领域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机制。根据企业近年实现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及投资方知名度确定区内9家企业(项目)为重点服务对象(详见附件2),联系的区级领导每半年至少走访企业(项目)1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项目)报批、建设及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区领导联系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每年轮换1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三、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机制
  区政府根据全区外资发展情况,适时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促进企业间合作交流。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座谈会上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限时办理和回复。负责办理的部门要落实专人走访企业,及时办结并回复。(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四、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投诉协调机制
  区商务委指导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机制,要指定专人专门受理本辖区企业投诉的问题,对外公布投资规则、处理时限等,努力让投资者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区外商投诉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定期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问题落实情况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区政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五、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交流合作机制
  全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开放理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指导作用,在已建立的全行业或分行业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基础上,联动涉外部门共同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类交流合作活动,帮助企业挖掘投资机遇,推动企业间合作交流,畅通企业与政府部门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区政府外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服务管家”工作组
  2.区政府领导联系区内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表
  3.“行政服务管家”工作团队联系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重庆市江津区外商投资企业
  “行政服务管家”工作组
  组 长:李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梅 区商务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外办、江津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招商投资局、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