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作时间是有⼀定的规定的,那么劳动法对上班时间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对此,店铺⼩编总结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劳动法上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四章对⼯作的时间和休息时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三⼗六条国家实⾏劳动者每⽇⼯作时间不超过⼋⼩时、平均每周⼯作时间不超过四⼗四⼩时的⼯时制度。
第三⼗七条对实⾏计件⼯作的劳动者,⽤⼈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六条规定的⼯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条⽤⼈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少休息⼀⽇。
第三⼗九条企业因⽣产特点不能实⾏本法第三⼗六条、第三⼗⼋条规定的,经劳动⾏政部门批准,可以实⾏其他⼯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单位在下列节⽇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元旦;
(⼆)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
第四⼗⼀条⽤⼈单位由于⽣产经营需要,经与⼯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作时间,⼀般每⽇不得超过⼀⼩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作时间每⽇不得超过三⼩时,但是每⽉不得超过三⼗六⼩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延长⼯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条的限制:
(⼀)发⽣⾃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故障,影响⽣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三条⽤⼈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作时间。
第四⼗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付⾼于劳动者正常⼯作时间⼯资的⼯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作时间的,⽀付不低于⼯资的百分之⼀百五⼗的⼯资报酬;法定休息日
(⼆)休息⽇安排劳动者⼯作⼜不能安排补休的,⽀付不低于⼯资的百分之⼆百的⼯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安排劳动者⼯作的,⽀付不低于⼯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资报酬。
第四⼗五条国家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作⼀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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