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差旅费应该怎么账务处理
差旅费⼏乎是家家企业都会发⽣,因此差旅费的财税处理⼏乎会计⼈员都会遇到。但是,看似平常⽽简单的差旅费,你都做对了吗?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差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作⼈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此,⼤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有⼀下⼏类: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2、车辆费⽤:如果是⾃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3、住宿费;
4、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等;
5、市内交通费:⽬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
6、杂费:⾏李托运、订票费等
⼆、企业应该建⽴怎样差旅费报销(内控)制度?
作为⼀个规范的企业应该建⽴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或内控制度。没有报销制度的企业,作为财务负责⼈⾸要任务应该是建⽴健全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在⽹上也是很多的,⾃⼰没有能⼒起草的可以下载后结合企业实际进⾏修改。
作为差旅费报销制度,重点有⼏点应关注:
1、建⽴企业规范的补贴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档次出差补贴标准;
2、建⽴企业规范的住宿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住宿酒店的星级标准或住宿费报销标准(需要考虑地区差异);
3、建⽴企业规范的出⾏交通⼯具乘坐标准:重点在于限制乘坐头等舱、铁路软卧、⾼铁豪华商务座等。
4、建⽴企业出差的控制流程,从源头上控制差旅费,防⽌随意出差和假借出差之名办私事等。
5、建⽴企业的差旅费预⽀和报账流程,⽬的在于促进出差⼈员及时报账。
6、建⽴企业差旅费报销的处罚制度,对于在差旅费报销中有违纪违规的给予处罚的标准。
各企业的情况不⼀样,企业起草、审定、修改、颁布企业内部制度的流程也不⼀样,但是⽆论财务部门是否差旅费报销制度起草的牵头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其中,献⾔献策,使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
三、财务⼈员应如何审核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的审核也是财务⼈员的⼀项职责,在审核中应重点关注以下⼏点:
1、出差是否为企业相关负责⼈安排,是否为必须。规范的企业会有派差单作为证明的。
2、复核出差线路是否合理或在派差单安排的⾏程中,重点关注是否有绕⾏旅游或办私事的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定形式进⾏抽查(如可⾏)。
3、检查报销发票、车票、⽕车票等的真伪。如果有⼈要伪造出差,必然会有、假⽕车票、假车票等。这些真伪的查询,可以借助税务⽹站、12306⽹站等,必要时也应通过其他形式核实(如可⾏)。
4、复核差旅费报销的各种费⽤标准,重点关注限额费⽤是否超标的情况发⽣。
四、差旅费应该怎么账务处理?
对于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并⽆具体规定,仅在会计科⽬“管理费⽤”的使⽤说明时提到⼀点。根据差旅费报销⼈员性质不⼀样,按照会计原则,实务中的差旅费报销主要计⼊两个会计科⽬:
1、管理费⽤——差旅费:主要⽤于核算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员出差发⽣的费⽤。
2、销售费⽤(营业费⽤)——差旅费:主要⽤于核算销售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等发⽣的差旅费。
但是,对于⼀些特殊情况的差旅费,需要分析后,遵循会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计⼊的会计科⽬。
1、可能计⼊“制造费⽤”
⽐如,制造型企业产品加⼯过程中,有⼀个环节需要委外加⼯,但是企业⼜不放⼼受托加⼯⽅的质量控制,决定安排⽣产技术⼈员到受托⽅⽣产现场进⾏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
2、可能计⼊“在建⼯程”
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建设⽽发⽣的差旅费。
3、可能计⼊“研发⽀出”
企业研发⼈员为研发新技术、新⼯艺、新产品⽽发⽣的差旅费。
4、可能计⼊“业务宣传费”
⽐如,毒奶粉事件发⽣后,国⼈对国产⽜奶产⽣了严重不信任感。内蒙古⼀奶企为了增强国⼈对其产品的信⼼,利⽤暑假,开展了“游内蒙古⼤草原,参观XX⽜奶⼚”的活动,主要参观了其奶源基地和⽜奶加⼯⼚。在活动中,奶企承担了消费者往返内蒙古的差旅费等。在这⼀过程中,企业⽬的就是为了宣传,实际作⽤也是宣传,因此该活动发⽣的费⽤应计⼊“业务宣传费”。
5、可能计⼊“业务招待费”
⽐如,企业为维护客情关系⽽承担了客户到企业的差旅费的。
6、可能计⼊“董事会经费”
⽐如,企业独⽴董事为⾏使其独⽴董事的职责⽽发⽣的差旅费。
以上仅仅是我列举的⼏种情况,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会更多、更复杂,在进⾏账务处理前⼀定要先进⾏职业判断,恰当地计⼊不同会计科⽬。
五、差旅费中的出差补助是否必须要发票?VS出差补助要交个⼈所得税吗?
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个问题,重点在于出差补助是否交个⼈所得税以及怎么交。涉及到差旅费补贴的个⼈所得税规定有:
1、《征收个⼈所得税若⼲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
下列不属于⼯资、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本⼈⼯资、薪⾦所得项⽬的收⼊,不征税:
①独⽣⼦⼥补贴;
②执⾏公务员⼯资制度未纳⼊基本⼯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品补贴;
③托⼉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国税发(1994)089号⽂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因公在城区、郊区⼯作,
不能在⼯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就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的补贴、津贴,应当并⼊⼯资、薪⾦所得计征个⼈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2012年4⽉11⽇在线就所得税相关政策答疑的回答中涉及个⼈所得税有:
⽹友问:单位给出差⼈员发的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是否并⼊当⽉⼯资薪⾦计征个⼈所得税?每⽉通讯费补贴是否并⼊当⽉⼯资薪⾦计征个⼈所得税?
答:根据现⾏个⼈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式给出差⼈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定标准,凭出差⼈员实际发⽣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所得征收个⼈所得税。
关于通讯费补贴,如果所在省市地⽅税务局报经省级⼈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所得税。如果所在省市未规定通讯费免税标准,单位发放此项津贴,应予以征收个⼈所得税。
对于差旅费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否需要发票的问题,全国各地执⾏标准是不⼀致的,⽐较典型的有北京市和⼴西区。
六、为外单位⼈员报销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经常有⽹友咨询:根据约定,我们企业承担了外单位⼈员的差旅费,能否税前扣除?
对于这个问题,经过搜索发现各地税务局对此回答并不⼀致,有说可以税前扣除的,也有说不能税前扣除的:
1、外单位有偿提供劳务,合同约定了差旅费由本单位承担或报销,⽽⾃⼰企业承担或报销差旅费属于劳务费⽀付的⼀种形式。因此,企业应就承担或报销外单位⼈员的差旅费代扣代缴增值税,然后可以税前扣除。⽐如为律师报销办案差旅费,为注册会计师报销去外地⼦公司审计的差旅费等。
2、外单位⼈员提供⽆偿劳务,或虽是有偿劳务但是合同并未约定差旅费,⽽是企业志愿承担或报销了住宿、交通费的,可以视为业务招待费进⾏税前扣除。
3、只要是与⽣产经营相关的合理⽀出,可以税前扣除。
4、外单位⼈员的差旅费,不是本单位的⽀出,不能税前扣除。
由于本问题全国尚⽆具体规定,建议财务⼈员多与主管税务局沟通,多向主管税务局说明其发⽣的合理性,争取到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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