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发了50000怎么算个人税
现在很多的企业单位都是会发放年终奖的,并且年终奖规定是需要缴纳个人税的,那年终奖50000要怎么计税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年终奖50000的个税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终奖50000的个税计算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国税局2005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年终奖金应缴税计算标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为年终奖金除以12所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值得注意的是: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年终奖个税的特殊计算
一个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
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1、一个员工一年中的某一个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则该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离职能否得到年终奖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53条,对“工资”进行了定义: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年终奖”的性质为工资,就应当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向劳动者给付。
实践中,有劳动者因为未在用人单位工作至整年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以此拒绝向劳动者发
放“年终奖”。可以说,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时长比例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年终奖”。
那么如果此时“年终奖”的性质并非工资,而是福利呢?对于福利问题,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对此问题作出决定,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行为,故而此时的“年终奖”是否发放、怎么发放,就由用人单位自主作出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