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池州分行
下岗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流程
一、借款人自愿申请。借款人应符合借款条件,贷款用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社区或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并出具明确意见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
三、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与我行合作的担保机构由分行认定,并签订合作协议,并对每笔贷款向我行出具《担保贷款通知书》。
四、财政部门开立下岗再就业贴息专用账户,并同意我行先行扣划贷款利息,待我行提交财政贴息材料担保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同意后将财政贴息回补专用账户。
五、本行受理调查。我行调查人行根据尽职调查的相关规定,做好贷前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六、授信审批。有权审批人根据我行授信业务相关规定完成合规审查、贷款审批等工作,明确审批同意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
七、签订合同。我行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八、发放贷款。我行在落实担保手续的前提下,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九、贷款贴息。我行在贷款发放后,每季度结息日5日内整理好财政贴息所需材料交担保公司审核,担保公司负责审核完毕后,交财政部门贴息,5日内将财政贴息回补财政贴息专用账户。
邮政小额贷款条件
十、贷后管理
十一、贷款收回。我行严格做好贷后检查工作,同时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附件1: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附件2:再就业小额贷款需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