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进⼊企业后可能会发⽣损毁,陈旧或价格下跌等多种因素影响,会导致价值减少,具体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在选定某种⽐较⽅法并确定了存货的期末价值之后,需要进⾏会计处理,调整账务。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如果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则不作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价值列⽰;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需采⽤备抵法进⾏有关的账务处理。备抵法即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损失不直接转销存货科⽬,另设"存货跌价准备"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该项原材料⽣产的产品的成本⼤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低于其账⾯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使市场的需求发⽣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以证明该项存货实际上已经发⽣减值的情形。
期末,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管理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每⼀会计期末通过⽐较期末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算出应计提的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的余额⽐较,若应提数⼤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贷记"管理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但是,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额,应以本科⽬的余额冲减⾄零为限。
当存在以下⼀项或若⼲项情况时,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转让价值的存货;
(3)⽣产中不需要,并且已⽆使⽤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4)其他⾜以证明已⽆使⽤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企业当期发⽣上述情况时,应按存货的账⾯价值,借记"管理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按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按存货的账⾯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跌价准备"列为存货项⽬的减项。备抵法的优点是不需对有关存货的明细账进⾏调整,保持账簿记录的原貌,⼯作量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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