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制度〔精选7篇〕
出租车管理制度〔精选7篇〕
出租车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那么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效劳或者车辆租赁效劳的客车。客运效劳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效劳,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车辆租赁是指向用户出租不装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区出租汽车的监视、管理,依法查处违背本条例的行为。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视、城建、规划、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施行本条例。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应当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开展方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开展规模、数量和车型施行宏观控制。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和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开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开展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众的原那么。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获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者所获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经营权使用期满,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有偿出让、转让的方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获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到达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获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有到达规定标准的驾驶员;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暂住证;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2年以上;
1、出租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平安管理的规章法那么,平安驾车,遵守员工手册,遵守出租车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爱惜车辆,定期对车辆进展维护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出租车司机应每天抽时间对车辆进展清洗、加油,保持车辆卫生。
4、出租车停放时应注意平安,司机分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以防车辆被盗。
5、出租车时间因为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应合理安排时间休息,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交通违章投诉6、对乘客要热气、礼貌、说话应文明大方,乘客谈话时,除非乘客主动搭话,否那么不准随意插嘴。
7、对该城市的地理熟悉,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8、要勤劳工作,因为每个月出租车要扣除相应的费用,还有油、气的本钱。
9、进步自身素质,端正效劳态度,进步效劳质量。
出租车管理制度 篇2
1、平安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平安消费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车客运消费过程平安管理责任,保证出租客运消费平安。
1.3参加平安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承受各级平安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消费平安过程监视管理抄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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