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0.09.02
∙【字 号】甘交政法〔2010〕27号
∙【施行日期】2010.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交政法〔2010〕27号
省运管局、省水运(海事)局、省路政总队、省交通质监站,各市州交通局、各公路总段(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0〕169号)精神,省厅于5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政法[2010]9号),在各地、各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于7月5日至7月18日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分片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省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评查案卷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组织人员考试、综合考核评估、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基层执法单位等方式,对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行政审批许可情况、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组织领导保障情况、涉企收费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总计检查市级交通局15个、运管局(
处)16个、公路总段14个,抽查基层路政大队、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治超监控检测站、运管所(分局)、水运海事机构80个,召开座谈会38场次,抽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886人,评查案卷426件,查阅各类文件材料1100多卷,发放执法问卷调查表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60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与受检单位领导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制作了《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意见反馈书》,提出整改期限,由检查组组长和受检单位主管领导双方签字后送达受检单位。
从检查的结果看,各受检单位从领导到一线执法人员都能够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目标,强管理,重服务,不断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法规宣贯力度,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众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系,为树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构建和谐交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行政执法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州交通局有:平凉市交通局、天水市交通局、定西市交通局、张掖市交通局、兰州市交通局;运管局(处)有:庆阳市运输管理局、
平凉市运输管理局、嘉峪关市运输管理局、武威市运输管理局、临夏州运输管理局;公路总段有:兰州公路总段、金昌公路总段、定西公路总段、平凉公路总段、武威公路总段。
二、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各级领导比较重视,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都比较重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从市到县普遍成立了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直接抓,执法机构具体抓、相关人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能够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推动整体工作。各单位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基本做到了工作有规划,年度有安排,责任有落实,年终有考核。尤其是各单位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采取层层签订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将行政执法责任、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具体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厅属各执法单位和部分交通局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对即将决定的、涉及法律的重要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会议,提供意见或建议,确保各项决策合规合法。
(二)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一是严格执法人员准入管理,严把入口关。
省路政总队制订了路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资格条件,完善了录用程序。新增路政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省运管局对全省运政执法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进人条件。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执法素质。各执法单位将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有的单位还定期进行闭卷考试,将学习考试情况与年终考评挂钩,确保了学习效果。同时,各单位还经常性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执法、经验交流会等,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形象建设。近年来路政、运管和水运(海事)部门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树立良好形象为目的,坚持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坚持执法队列风纪训练,规范执法文明用语。路政部门在全行业推行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了标准化大队、标准化执法科室创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交通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学法用法、钻研业务、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树立了昂扬向上、团结拼搏、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行业新风。
(三)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一是不断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各单位普遍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投诉受理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明确了岗位工
作职责。二是严格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各级路政、运政执法单位都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分工,简化了审批程序,普遍实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时限等做出公开承诺,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方便了众。同时,各单位逐步改变了过去“重许可,轻监管”的倾向,强化了对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运管部门对许可事项定期进行考核查验,并记录在案。路政部门对许可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勘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交通部“五个规范”出台以来,按照新的执法文书制作要求,对路政、运政执法文书进行了重新整理和完善,统一了填写格式、目录内容,做到一案一卷、专人管理。各单位将法律文书的制作作为考核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制作的案卷进行评比打分,有效促进了执法文书制作质量的提高。四是完善执法监督,加强评议考核。各单位都制定了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坚持稽查与违章处理相分离、与票据管理相分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等规定。有的单位还实行了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所办案件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有的单位每年度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管理相对人等,对本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四)信息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执法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各单位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推广应用,初步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公示、网上受理许可、投诉等。在加强信息化监管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如一些市州运输管理部门,对部分出租车辆、公交车辆、长途营运客车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车内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了监控指挥中心。水运(海事)部门在黄河兰州段、刘家峡库区的重要码头和主要船舶上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和GPS定位系统,在各渡口、码头、河心岛安装了监控探头,实施视频监控。这些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信息化管理的水平和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执法效能,降低了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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