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运输管理处成立于1985年5月,是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副处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及市场监管,并受市局委托负责对内河港口及水路客货运输实施行业管理,是国家法规授权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部门。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运输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运政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市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市运输市场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市水陆旅客、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履行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职责,并负责做好春运、假日运输和抢险救灾、突发性公共事件等紧急运输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全市道路客货站场、机动车维修与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等运输相关业务以及内河港口(码头)的行业管理,参与制订站场建设规划,做好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工作;
5、协同物价部门做好运价的审查、调整工作;
6、负责维护全市水陆运输市场秩序,按法定程序稽查违章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7、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切实把好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加强对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
8、负责对各市(县)、区运政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内设19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信息与统计科、客运管理科、货运与物流管理科、维修管理科、驾培管理科、从业人员管理科、安全监
管科、综合办公室、监控指挥中心、违章处理中心、运政稽查一大队、运政稽查二大队、运政稽查三大队、运政稽查四大队、运政稽查五大队。
三、主要领导简介
黄梁,男,1958年10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现任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处长。之前任苏州交通局组织处处长。
四、人员编制情况
共有人员编制162人,在编140人左右。编外100人左右。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简介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是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所属的依法履行全市城市交通运政日常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负责对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即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省际客运、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停车服务等八个业态的经营者、车辆、设施及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审核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规范企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对本市城市交通行业的经营者、车辆、设施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并依法履行年审、评议考核等工作。
2、负责市中心区域的运政管理(包括机动车道路停车费等征收),指导协调区(县)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署)的工作。
3、负责依法履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并组织许可听证;制定城市交通行业相关证件、标志及服务设施的样式和要求。
4、负责实施本市城市交通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参与做好新增企业、线路、车辆资源配置的审核和招投标组织工作。
5、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和市场调查工作,在日常管理中,收集相关信息和交通行业各类运营数据,研究分析,及时向局提出制定政策、法规以及完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建立行业管理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配合做好各类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及时有效地联络组织各企业,应对市场特殊需求。
7、负责行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按照《市城市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预案》,指导、配合处理行业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重大服务供应事故,处置行业内不稳定事件等。
8、负责加强与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等单位的联系和协作。负责按法规、规章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移送给市交通执法总队,向市交通执法总队提出重点查处打击的要求等,根据市交通执法总队反馈的重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和现场监督,并作为有关考核、许可的依据;负责与局监控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及综合管理业务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负责向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提出从业人员准入要求、培训重点和考核标准。
9、负责实施城市交通行业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评估,了解掌握社会和市民对行业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局加强社会新闻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协调处理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及矛盾。负责行业管理、服务供应的信访、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10、负责加强与城市交通行业各协会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服务、自
律、代表、协调作用;作为行业协会党组织关系的挂靠单位,负责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
11、参与局与市、区(县)交警、市政、规划等横向部门的协调联系,负责营运线路延、辟、调的具体操作;参与客、货运站、停车场的交接和日常管理。
12、参与研究编制城市交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城市交通行业总体规划的要求。
13、参与起草本市城市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局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拟定城市交通行业的相关政策及各类营运(服务)方式的价格。
14、参与城市交通行业的科技进步、新技术开发等工作,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技术管理;会同局有关部门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受局委托对市场化运作项目的合同实施进行监管。
15、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内设12个职能部、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
、组织人事科、综合法规科、信息科、财务(总务)科、安全监督(协调)部、公共交通部、出租(租赁)汽车部、省际客运部、货运部、汽车服务部。
其中:安全监督(协调)部内设安监科、协调科;公共交通部内设质监科、线站科、车辆科;出租(租赁)汽车部内设质监科、出租汽车科、租赁汽车科;省际客运部内设场站科、班线科、包车科;货运部内设货运科、危险品科;汽车服务部内设质监科、汽车维修科、驾驶员培训科、停车科。
三、主要领导简介
李鸣,男,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2000年任上海交通局客运处处长,后任规划处处长。2007年任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
四、人员编制情况交通违章投诉
共有人员编制245人,在编190人左右,无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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