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第二十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集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集美大学体育学院
三、竞赛时间地点:2016年11月4—5日,集美大学庄重文夫人体育场
四、参加单位及分组
乙组: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及各学院特招高水平运动员田径专项学生。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10米栏
、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
2、女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
3、男子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
4、女子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
六、报名办法
1、甲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
2、甲组各单位各组别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接力。各组别每项接力限报1队。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是参加该组别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不可单报接力。
3、乙组学生报名项目不受限制。一人可报多项。
4、各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是集美大学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5、甲组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办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报名网址:phys.jmu.edu/ydh/index.asp(各学院报名初始密码为6180035,报名后及时修改密码锁定)。乙组报名表直接上交田径教研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
6、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竞赛规程,报名后不得更改(除报名人数不足2人而通知改项的例外)。超过报名时限按弃权处理,报名网页关闭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24时。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5年《田径竞赛规则》。
2、因条件所限,无法采用规则规定的条款时,将由竞赛组赛前通告各单位。
3、甲组各项报名人数不足2人(2队)时,该项目不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有关单位改报它项。
4、男子、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比赛分预赛、决赛外,其它项目只进行一次性比赛。男子、女子乙组100米、200米比赛分预赛、决赛外,其它项目只进行一次性比赛。
5、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
6、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制作。
7、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光前体育馆研究生教室(121室)举行领队、教练技术会议,请各单位准时出席。
七、计分奖励办法
1、男、女甲组各单项分别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报名不足8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男、女乙组各单项分别取前8名,
按9、7、6、5、4、3、2、1计分;报名不足8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乙组各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取得的名次计分相应加入各学院的团体总分。乙组体育学院本科学生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男女合计):取前8名;如总分相等,依次以破省高校纪录、破校纪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1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破纪录加分:运动员打破省高校纪录加18分,打破校纪录加9分,同一运动员在同一项目如有两次以上加分机会,只加一次最高分。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承办单位。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集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2016年集美大学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根据本届运动会竞赛总规程,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届田径运动会的各学生代表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大会各项规定,表现良好的赛风赛纪。
2、认真组织参加开幕式入场式、闭幕式。
3、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成绩良好。
4、加强运动员和参赛队伍的管理,表现良好的文明行为。
5、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无安全事故。
6、踊跃参与大会宣传投稿,稿件质量较好。
7、自觉维护场地卫生。
三、评选名额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10个。
四、评选办法
1、由校党委宣传部2名、校学生处1名、保卫处1名、资产与后勤管理处1名、校体委2名组成7人的评委会对各评(扣)分项目进行评(扣)分。评委评(扣)分标准见附表。
2、总分数排前10名的代表队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3、第10名得分相同的各队,由评委会进行投票评选,直至评选出最后结果为止。
集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集美大学第二十届田径运动会
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
仲裁委员会
刘英杰、文源东、王联聪
裁 判 员
总 裁 判 长:刘 戈
副 总 裁 判 长:曾立火
径 赛 裁 判 长:吕一张守元
田 赛 裁 判 长:陈火木
检 录 主 裁 判:邓立平
检 录 裁 判 员:林 聪、陈远真、张淋淇、练容静、余茂平、苏佳莉
发 令 员:黄耀辉
助 理 发 令 员:张垚鑫、吴艺芬、陈冬皓
召 回 发 令 员:赖建旭、苏传桁、林泽志
计 时 主 裁 判:王晨晨
计 时 裁 判 员:吴增豪、陈舒泓、韩 翊、韩健强、徐兴垠、倪昊天、陈怡情
林 肯、庄小雨、朱湉欣、欧阳莹、阮彬彬、王撰文、陈铨煊
黎道添、李琬婧、杨文豪、李丽雯、黄开清、吴忠生、俞镔炜
姚 程、苏毅真、蓝英伟
终 点 主 裁 判:张守元(兼)
终 点 裁 判 员:林诗晴、庄贤达、丘丽芳、黄晓妍、陈钦锋、李 毅、张培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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