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当前,中国—东盟自贸区内许多城市争相构建国际区域保险中心或金融中心,缺乏统筹规划而目标定位趋同,将导致重复建设甚至相互间恶性竞争。文章从探讨保险中心及相关概念出发,拓展了“构建所有保险业务功能集中的保险中心”的传统观点,提出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核心城市的优势构建不同类型的“保险产业功能区”的新思路,相比传统保险中心能更加专注于发展某项保险业务功能。进而,各地的核心城市可作为“保险产业功能区中心城市”,更好的发挥对周边落后区域的带动作用。实证方面,选取2008~2012年相关指标,利用主成分综合评价法分别分析了东盟十国和我国“一带一路”前沿九个城市的“保险产业功能区”的定位条件,为“一带一路”背景下自贸区相关城市保险业发展目标定位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 保险产业功能区;“一带一路”;比较优势;保险地理学
[中图分类号]F84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0-0089-09
一、问题的提出什么是一带一路概念
“一带一路”战略的公布给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事实上对于保险业而言,东盟各国和我国面向东盟的部分前沿城市早已积极布局,提出以构建国际区域金融保险中心为发展目标,不仅得到当地政府鼎力支持,也得到了学界的充分肯定:Tan Chwee Huat等(2004)通过比较分析,认为新加坡能成为保险与再保险中心是政府政策积极引导的结果,他给出产品销售、偿付能力评价、争议调解等方面建议,提出新加坡未来要在有限的规模和资源下有效开发利基市场;魏华林、孟龙(2006)认为深圳要充分利用其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将自身建设成为保险业的机构聚集中心、市场辐射中心、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产品研发中心、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和资金运用中心;叶安照、刘金林(2010)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研究背景,利用SWOT分析方法全面系统地研究南宁构建保险服务中心的机遇和挑战,认为重点在于非寿险方面,应当发挥好人民币区域国际化的优势;郝演苏(2011)认为昆明已经具备了相应资源和政策条件,可以以货运险为龙头打造区域性国际保险中心;V.Le·Leslé等(2014)以新加坡和香港为例说明全球各金融保险中心的“互补性”比各自自身优势更为重要,主导权的盲目竞争会破坏区域间经济互联互通,各中心发展应与区域整体为视角,并认为新加坡是世界上最为开放化的保险中心;Mohd·Fauzi·Abu-Hussin等(2014)列举相关数据比较分析了马来西亚与阿拉伯海湾国家伊
斯兰保险业的挑战、前景和发展方向,认为马来西亚足以成为区域性伊斯兰保险中心,同时还对伊斯兰保险业如何在现代保险业务体系中发展给出建议。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