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际商法对“一带一路”的影响
作者:温纪宏
来源:《今日财富》2020年第06期
什么是一带一路概念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在经贸活动方面与其他国家交往越来越频繁。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也有了显著的提升,但也难免产生一些摩擦。如果要保证“一带一路”能够长期稳定的进 行下去,则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本文分别从“一带一路”、国际商法的概念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来 探讨国际商法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
        一、“一带一路”的背景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称为“一带一路”。在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就比较发达,其中就得益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借用古代的符号,高举相互促进交流的旗帜,旨在与沿线发展中国家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不仅促进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并且进一步也促进了沿线各个国家的发展,共同打造利益共同体。
        但受到各种因素(区域地理位置、历史遗留资源优劣势等)的限制,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总是高于内陆地区。
        不止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存在差距。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进一步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希望此举不仅能一步促进我国内陆地区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也能促进周边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即使我国提出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发展机会,但我国在“走出去”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贸易摩擦问题。所以,为了解决在国际合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国要善于利用國际商法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平稳有效的实施,进而达到最初的目标。
        二、国际商法的概述
        什么叫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惯例的总和。与国内商法相似的是, 国内商法调整的也是商事法律关系。不同的是,国际商法着眼于国际,其调整的是国际商事法律关系。商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它是一种涉外民事关系。具体来说,它一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主体方面。从主体方面来说,国际商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对国际商事活动的开展会产生影响,或者当事人从事营业活动地点的不同也会对国际商事活动产生影响。二是在客体方面。这里主要指的是国外的物品。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有形的主要是指货物等;而无形的主要是指商标、专利
等。三是在法律事实方面。主要是指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例如在中国订立的去国外旅游的旅游服务合同。传统来说,商法包括海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内容。但是随着国家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日益频繁,由此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领域,例如知识产权转让、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工程承包等。就我们对传统商法的了解来说,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其所控制和调整的范围。我们进一步称之为国际商法。由此可见,如今的国际商法比之传统的商法所调整的内容更加广泛、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