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你好:
我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解雇后,经社保部门核定,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我领取失业保险金4个月后,我所在的街道给我安排了一份看停车场的工作,我觉得有失脸面就拒绝了。街道负责人表示会给我寻适合的工作,但我如果再拒绝,就停发我的失业保险金。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赵华东
失业补助金赵华东读者: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据此,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积极主动参加职业培训,接受职业介绍。如果拒绝接受相关部门、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就会被看作“没有求职要求”而停止失业保险待遇。这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介绍的工作”,一般是指失业者仅凭个人好恶拒绝接受与自己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关于拒绝接受介绍工作的次数,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建议以你所在地区的规定为准。
本刊编辑部编辑,你好:
2019年11月,梅某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因为公司没有与其续签便失业了,后经当地社保部门核定,梅某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24个月。2020年4月,梅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癌症晚期,经3个月后死亡。请问,梅某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杨盼君
杨盼君读者: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据此,社保部门应当根据当地规定的标准,向梅某的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本刊编辑部
主动放弃就业机会可能会停发失业保险金
本人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维权在线·来言去语Rights Online
56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1年第5期
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