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按照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700元/月。
失业补助金医疗费补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70%的医疗费补贴,每月最高补贴200元。
生育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可以享受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取暖费补贴:在11月至次年3月期间,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当月失业金的同时领取当月取暖费,为大约480元(2013年标准)。
扶持生产资金:对于失业人员,还可以获得24个月的扶持生产资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二、领取条件
1. 失业前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三、领取期限
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3.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