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指南
1、 用人单位怎样为职七办理失业?
用人单位从职工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自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市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登记部进行档案审核和失业人员诮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看吧户籍是甘井子区的也可报甘井子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 心失业保险科)。
2、 职工失业后怎么样办理失业待遇申领登记?
职工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输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许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办理步骤1: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二寸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险事务所恢复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步骤2: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大连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3、 失业人员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1-20日(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本人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险事务所进行审验,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26日以后,凭大连银行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4、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6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6
年不足7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不足8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5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不足9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不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及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5、 失业保险金怎么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未满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前次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仍保留上次应享受的待遇标准。
6、 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的,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840元,其它区市县每月91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户籍在北三市的每人每月960元,其它区市县每人每月1040元。
7、 失业保险金标准冬季增加部分?
在冬季取暖期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北三市每人每月增加13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81元。
8、 失业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9、 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0、 生育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金的标准?
女失业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当地在职职工死亡的待遇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1、 失业人员怎样办理生育、丧葬抚恤补助金?
失业人员或家属持《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或《生育指标审批表》,每月11-20日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科办理生育补助金。
直系亲属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死亡证明》,每月11-20日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科办理丧葬补助金。办理抚恤金的,还应持未成年子女《在校证明》或配偶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经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符合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通知单》。
12、 市内五区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地址及
大连市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大厅      地址:西岗区白云山庄13号    电话:84369066
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地址:中山区白玉街65号      电话:82565816
西岗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地址:西岗区长江路588号    电话:39661803
沙河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地址:沙河口区迎春路35号    电话:84548159
甘井子区劳动保障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地址: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    电话:86589480
高新园区劳动保障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地址:高新园区黄埔路537号  电话:84597069
                                                              大连市就业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