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众的健康权益,规范执业医师从业行为,切实维护执业医师的职业形象,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执业医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并取得相应职称,有执业资格和权限,从事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科研及医学教育等有关工作的医师。
黎耀祥前妻什么是网络营销第三条 执业医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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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执业医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评价执业医师从业行为,保障执业医师的执业权利,促进执业医师健康覆盖和全面发展。
第六条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有关执业医师管理规定和措施废止。
第二章 执业证书的颁发和注册管理
第七条 申请执业医师证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具备合法的医学资格或者主治医师职称。
(三)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及其他不完全性因素。
第八条 申请领取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一)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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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历学位证书、医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相关规定,颁发执业证书。
第十条 已经颁发执业证书并且未过期的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执业证书进行注册备案。
第十一条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备案的执业医师,其执业证书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 执业医师的申报、审核、登记及查询等个人信息管理应当符合保密规定。
第三章 执业医师的执业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执业医师应当严格遵守临床规范和诊疗指南,不得在临床实践中违反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严禁违规行医、过度诊疗和滥用药品等。
第十四条 在执业过程中,执业医师必须维护患者隐私,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不得以检查、、手术等任何形式侵犯患者人身权益。
第十五条 执业医师应当注重医患沟通,根据患者情况进行病情沟通、方案讲解等工作,以便协助患者制定现实、可行的方案。
谢贤女友coco简介第十六条 执业医师在接受患者委托进行诊疗、手术等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和医疗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中秋节祝福语简短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应当通过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等,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执业医师,实行包括警告、过失扣分、暂停执业、撤销执业证书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执业医师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处理机制,定期组织专家评估和结果反馈,及时公示处理结果和处罚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日期起施行,同时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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