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汇总(自动保存的)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基本制度
1.造价的含义:含义一,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
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含义二,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工程发承包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费用;
2.工程承发包价格是工程造价中一种重要的、也是较为典型的价格交易形式,
是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由需求主体(投资者)和供给主体(承包商)共同认可的价格;
3.工程计价的特征:(1)计价的单件性(决定了每项工程都必须单独计算造价)
(2)计价的多次性(多次计价是逐步深化、逐步细化和逐步接近实际造价的过程)(3)计价
的组合性(工程造价的组合过程是: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4)计价方法的多样性(投资估算方法有设备系数法、生产能力指数估算法等;概预算方法有单价法和实物法)(5)计价依据的复杂性:计价依据:设备和工程量计算依据,人工、材料、机械等实物消耗量计算依据;工程单价计算依据;设备单价计算依据;
措施费、间接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依据;政府规定的税费;物价指数和工程造价指数;
4.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为依据所计算出建设
项目投资的瞬时值;静态投资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等;
5.动态投资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要量的总和,动态投
资除包括静态投资外,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有关税费、涨价预备费;6.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密切相关,动态投资包含静态投资,静态投资是动态投
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
7.建设项目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生产性建设项
目包含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只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总造价是指项目总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8.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9.工程造价管理是指综合运用管理学、经济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
能,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等的过程;
10.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是指有效的利用专业知识与技术,对资源、成本、盈
利和风险进行筹划和控制;
11.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包括全寿命期造价管理(是指建设工程初始建设成本
和建成后的日常使用成本之和,包含建设前期、建设期、使用期及拆除期各个阶段的成本);全过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包含前期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分、项目融资方案分析,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方案比选,概预算编制,招标阶段的标段划分、发承包模式的合同形式的选择、招投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施工阶段的工程计量与结算、工程变更控制、索赔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结算与决算等)全要素造价管理(核心是按照优先性的原则,协调和平衡工期、质量、安全、环保与成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全方位造价管理;
12.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系统:政府行政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行业
协会管理系统;
13.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造价管理,主动控制与被动
控制相结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建筑工程技术就业14.我国实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15.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造价工程师是复合型的专业管理人才;造价工程师
应具备人文技能,造价工程师应具备人文技能;造价工程师应具备观念技能;
造价工程师应有健康的体魄;
16.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受聘于一个造价咨询企
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17.申请初始注册材料:初始注册申请表,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与
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期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18.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
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19.申请延续注册的资料:延续注册申请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与聘用单位
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20.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须课为60课时的继续教育;
21.变更注册的材料:变更注册申请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与新聘用单位签
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22.不予注册的情形: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
位注册的,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前一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形式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呗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至不满3年的,以欺骗、贿赂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至不满3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及注销注册;
23.注册证书失效: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注册有
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24.撤销注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超
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25.注销注册:有注册证书失效情形发生的;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依法被吊销注
册证书的额,受到形式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26.注册违规的处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
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与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分给与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又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为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仍继续执业的额,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
27.造价员应接受继续教育,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口头形式和
其他形式,
2、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时到达受要约人)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两个阶段;
3.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
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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