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口腔医学本科教育标准
中国口腔医学本科教育标准
口腔医学教育是培养从事口腔医疗卫生保健的专门人才的教育,规范的培养过程是培养合格口腔医学人才的重要保证,加强质量监管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因此,为保证国内口腔医学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国内院校口腔医学教育标准,参考中国医学教育标准,结合国际医学教育标准和国内医学教育认证标准,特制定中国口腔医学本科教育标准。
口腔医学本科教育是整个口腔医学教育体系中的第一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口腔卫生保健机构培养人才,培养具有初步口腔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初级口腔医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口腔卫生医疗保健机构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使其具备将来胜任口腔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继续口腔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的自觉再提高能力。本标准以五年制口腔医学本科教育为主要适用对象,针对我国本科口腔医学教育的基本方面提出最低要求。长学制教育可以参考此标准,适当提高要求。本标准既通用于全国各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也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系、专业)之间的差异,尊重各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不提出具体教学计划、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以利于各校的个性发展,为发展办学特留下充分的发展空间。
本标准尽量反映我国口腔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方面的要求,是各个院校制定教育计划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必要基础,是本科口腔医学院校(系或专业)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参照标准,必将对口腔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起重要作用。本标准也将用于我国口腔医学教育的评价与认证,并希望通过广泛研讨不断修改,通过评估与认证实践不断得以检验和完善。
一、口腔医学本科教育办学标准
1 宗旨及目标
1.1 宗旨及目标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明确办学宗旨和目标,包括院校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必须通过各利益方的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所属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批准,使全校(系、专业)师生周知。
1.2 学术自治与学科融合
独立的或综合大学中的口腔医学院必须根据各自的规划要求,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自主制定课程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自主决定人员的任用和自主分配的学术支持,同时努力加强与大学各综合学科和医学学科之间的沟通及融合。
1.3 教育结果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根据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定合适的教育目标,培养学生成为符合要求的口腔医生。
2 教育计划
2.1 课程计划
(1)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医学和口腔医学科学进步和口腔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制定符合本院校(系、专业)实际的课程计划。
(2)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制定的课程计划,必须明确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3)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应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改革,根据社会需求和口腔医学的发展变化,合理设置课程教学内容。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强化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课程设置内容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两者之间的比例可由学校或口腔医学院(系、专业)根据实际合理设定。
2.2 教学方法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学习主体,提倡自主学习、创造性思维、积极参与实践和师生互动等教学方法的改革,注重科学思维、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注释】教学方法包括教与学的方法,可广泛应用引导式、问题式、交互式、讨论式等模式。
2.3 科学素质培养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整个教学期间,实施科学方法及循证医学原理的教育,使学生学会批判性思维,了解一定的研究方法。
2.4 课程设置
2.4.1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国医学院校排名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一定学时的思想道德课程。
2.4.2 自然科学课程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自然科学课程,为口腔医学生学习医学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打下基础。
2.4.3 生物医学课程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量的生物医学课程,为其学习临床专业课、口腔医学专业课程打下基础,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社会对口腔医疗服务的需求。
【注释】生物医学课程通常包括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等,还包括体现这些生物医学内容的其他整合课程。
2.4.4 行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
(1)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适当安排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和医学伦理学课程,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日益变化的人口、文化背景以及社会对口腔医疗卫生的服务需求。
(2)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适当安排人文素质教育课程。
【注释】行为、社会科学课程通常包括心理学、社会医学、医学社会学、卫生经济学、卫生法学、卫生事业管理、医学伦理学等,人文素质教育课程通常包括艺术类、文学类、医学史、口腔医学史和医德修养、医患沟通技巧等。
2.4.5 预防医学课程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预防医学课程,培养学生的大预防战略和大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体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更好地掌握口腔预防医学知识奠定基础,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适应口腔预防医学开展的需要,适应社会对口腔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注释】预防医学课程涵盖流行病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卫生毒理学、环境卫生学、营
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保健学、卫生统计学以及初级卫生保健的有关内容等。
2.4.6 临床医学课程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一定学时的临床医学课程及临床实践教学或临床实践教学见习,提倡适当早期接触临床,确保学生充分接触病人,获得一定的一般临床知识与技能,为将来口腔临床技能学习和口腔相关临床医学诊治技能的掌握奠定基础。
【注释】临床医学课程通常包括诊断学、影像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皮肤性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老年医学、中医学等。临床能力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制定和执行诊疗计划、临床操作、临床思维和急诊处理等。
2.4.7 口腔医学课程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基本的口腔课程理论和一定比例的口腔临床实践教学,提倡在充分完成口腔临床前期训练的基础上早期接触口腔临床,确保学生充分了解临床和接触病人,获得足够的口腔临床知识和技能训练时间,使口腔医学生尽快掌握扎
实的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口腔临床一般操作技能,具备初步的临床诊断和方案确定能力。
【注释】口腔基础医学课程包括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学生理学、口腔生物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药物学、口腔生物学、口腔设备学、口腔专业外语、医学论文写作、循证口腔医学等。
口腔临床医学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种植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正畸学、儿童口腔病学、预防口腔医学、口腔急诊学、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老年口腔医学等。
口腔临床技能主要包括口腔颌面部疾病病史采集、全身和局部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病历书写,口腔各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诊疗方案的设计与制定(包括牙列缺损的修复设计、牙颌畸形矫治设计)、执行诊疗操作,印模采集,牙周病的洁治与刮治、牙拔除术、牙体缺损的窝洞制备技术、根管术等操作,此外还有口腔临床思维和口腔颌面部疾病的急诊处理等。
2.4.8 教材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使用最新版的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本科统编教材进行授课,以保证知识的准确性和各院校之间的可比性。口腔专业外语教材,以引进原版教材为基本教材。
2.5 课程计划管理
(1)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该职能机构必须在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的领导下规划并实施课程计划,以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课程计划管理必须尊重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代表的意见。
2.6 与毕业后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联系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的教育计划必须考虑到与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和职业发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衔接。
3 学生成绩评定
3.1 成绩评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