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学位的激励作用,提高成人学位授位率
西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张超
学位是学术的体现,是学生个体通过教育活动追求学术的外化形式与社会通过管理活动评价学术的认可形式的统一体,与高等教育及其管理有着密切联系。学位既是评价个人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学术水平高低的一种标准。获得学位不仅是国家给予获得者的一种荣誉和鼓励,也是获得者学习成绩和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志。加强学位管理,既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又有利于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对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成人本科学位工作中,一直存在着授位率不高的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发挥学位申报的激励作用,使成人学位工作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这是我们学位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影响成人学位授位率不高的几个因素。 
1、对成人学位工作认识不一,重视不够。
由于部分教师、管理人员认为成教学生基础理论不够扎实,基本技能方面没有得到良好的训练,
综合素质和能力相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说存在差距。因此,对成教本科毕业生实施学士学位授予制度将对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形成冲击,影响整个学校的学位授予质量。实际情况是,相当部分成教本科毕业生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而且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成人学生培养质量存在疑虑的结果是:院系对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意义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给予成教学位工作足够的重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工作上,影响了成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教学管理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2、成人学位工作中学生参与度不够。
学位是社会对受教育者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然而这一关系到受教育者根本利益的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很少听取受教育者的意见。成教学生申报学位的政策决策在校学位办,但校学位办在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长期影响下,能否制定符合成人教育特点的学位授予办法则取决于校学位办对成人教育发展特殊性的认识程度,而后者又是一个未知之数。在建立和修改学位制度时,没有让成人学生参与进来,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安排学生代表来参与制度建设,这既不利于制度本身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也不利于制度的宣传、贯彻。高校有办学自主权,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
法》制定本单位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是,充分的自主权如果没有充分考虑被决策者的自主,制定的规定就可能不符合成人学生发展的特点,不能维护成人学生的应有利益。
在每次的学位申报中,申请学位且被拒发学位证的成人学生只有在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结论已定的情况下才知道结果,没有申辩和解释的程序。学位办也未采取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学员申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听取本人意见,意见确有道理的组织复议、理由不充分的书面答复的做法,各高校普遍采用的一锤定音式的学位申请方式让学生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3、本科学位还未与学生待遇挂钩。
我国实行的三级学位中,硕士、博士学位在学位授予上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国家对硕士、博士学位也规定了明确的工资待遇标准。学士学位没有类似规定,只是对本科学历规定了工资待遇标准,这就使本科生学士学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差。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用人单位在评价一个本科生时看重的是毕业证,以毕业证作为其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的依据,导致学生对学士学位的学术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学生只满足于课程考核成绩及格,认为只要拿到毕业证书就行,严重影响学士学位授位率。
4、高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统一。
从全日制与成人教育的对比看,成人教育是择优授予,全日制是合格授予的因素大于择优授予,这一规定本身就有主观上把成人教育质量标准降低的嫌疑。由于成人高教办学形式的多样性,不同形式的培养目标、教学要求不相同。“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要坚持同一标准”,这个标准究竟怎样掌握才算适当,这本身就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高校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重庆地区普通高校高教自考和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但由于各高校实际情况不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也存在差异。从不同学校的成人学位管理办法来看,学位申报条件和限制不同,造成各高校发展的不平衡。由于掌握标准不同,导致了不同学校或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有差别,影响了学士学位授予的统一性。
5、英语已经成为成人教育毕业生学位申报的障碍。
在成人学生申报学位的要求限制中,对成人学生阻碍最大的是外语考试。
从今年起,学位外语考试由每年两次变为每年9月考一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后,只设分数线,不颁发合格证书。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的学生,无论成绩高低,不能免试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和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后学生参考机会大大减少,考试过关率下降,许多学生因为英语的限制不能参加学位申报。成人学生不能获得的教育公平是:全日制正尝试取消外语考试与学士学位的关联,成人教育却是加深外语考试与学士学位的关联。显而易见,成人学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较全日制苛刻得多。
6、学位申报的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学位申报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很多学生自身条件符合申报要求,但由于班主任政策宣传失实,导致学生未能及时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或者错过有效申报时间。学生得不到相关学位申报的信息或者得到不准确的信息,造成对学生切身利益的损害。学位工作中,不仅要加强对成人班主任学位申报有关知识的培训,也要教给学生正确获取学位申报信息的方法,以此来提高学位授位率。成人高等教育是什么意思
二、提高成人学位授位率的途径
1、改变偏重学历教育的做法,加大学位申报宣传。
在成人本科教学过程中,由于对学位申报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成人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只注重学历教育,忽视学位教育,认为只要能取得毕业证书就算学习目标实现,有的学生甚至把学历教育与学位教育等同起来。应该让学生明确的是:本科学历教育和学位教育是教学过程中两个不同层次的教育活动,毕业证书只是本科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合格证明,而学士学位证书则是取得毕业证书的前提下自身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综合反映和体现,是衡量本科生学习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志。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学生生源质量相对下降,必须加大对成人学生学位申报的宣传力度,树立学位教育观念,重视学位教育和管理,正确处理本科学历教育与学士学位教育的关系。对学生的学位申报宣传应越早越好。在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时,应强调学校关于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使学生在申请的程序和条件方面做到心中有数。
2、重视和加强学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高校应重视和加强学位教育,这是提高学位授位率的重要保证。要强化学位意识,必须要有一个好的氛围。首先是学校的重视,其次是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参与,还必须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学位授予条件对课程教学质量的要求,引起教师
和学生对学习课程的重视,提高专业学术水平。发展公告和奖励制度,公布学位授予名单,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奖励获得学位的同学,将学士学位工作贯穿于学生的整个教育过程中。增强教师培养更多高质量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学生感到学位证书不仅是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体现,更是一种高尚的荣誉,激发学习热情。
3.制定统一、适度的学位授予标准。
在学位授予工作中,授予标准和尺度的把握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学位授予标准对学生来说有两方面的作用,一种是约束性,一种是激励性。如果标准制定得过于宽松,则对学生约束性不强,学生很可能会把获取学士学位不当一回事,很难发挥学位制度的作用;标准定得过于苛刻,则会影响学位对学生的激励性,给部分学生造成学位可望不可及的错觉,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因此,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尺度要适中,既要使学生在激励中有约束,又要使学生在约束中有激励,使二者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使绝大多数学生可以接受,这样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才有意义。从目前重庆市成教授予学位的标准看,有过于苛刻的嫌疑。根据重庆市各高校成教院网站上的资料支持,重庆市高校成人学生学位申报有效时间要求原则上是三个月,部分学校多则一年。其它国内高校,如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
育本科毕业生,如毕业时外语未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可在毕业后两年内通过规定的外语考试后提出学位申请,较我们更加宽松。
同时,高校在制定成人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上还要满足于统一性原则,实现学位授予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全日制学生是只要不怎样,便可授予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学生则是要怎么样才可以授予学位,要求宽严有偏差。在授予率问题上,因各校标准不够统一,授予率也有差别。对学生而言,在这个学校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而在另一个学校在同样条件下就可能授予学位,这样就混乱了学士学位授予的标准。高等学校对本科毕业生中成绩较好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是反映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所达到本科水平的一种称号,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也是衡量本科阶段教育质量的一种标志,学士学位证书是由国家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它代表的是我国高等教育本科的普遍水平,而不是代表一个学校的教育水平,各校之间不应该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