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第六课 第四框 国家监察机关 教学设计
课程标准:
本课所依据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相应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中的初中阶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具体对应的内容与要求是:“初步了解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职权。”
教材分析:
“国家监察机关”,主要讲述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机关的职责。
学情分析:
本课学习国家监察机关,受学生认知水平和生活阅历所限,学生对监察机关的认识还比较陌生,需要进一步学习。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感受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体会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支持和配合国家机构的工作;关注国家机构职权的依法行使,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
2.能力目标:能够从具体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中抽象概括出国家机构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能够把学习到的有关国家机构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理解、分析相关的经济、政治现象,解决相关经济、政治问题;在“探究与分享”等栏目的学习中,培养和增进合作探究学习、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
3.知识目标:了解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责,理解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责 
教学难点:能够区分监察机关的职权
教法学法:讲授法、探究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温故知新
教师:上节课,我们学习了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的第框:国家行政机关,一起回顾一下所学内容。请同学们把下列基础知识补充完整,把补充的内容在互动面板上打出来。
1.行政机关的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______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_____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_________事务的国家机关。
2.行政机关的组成:由_________及其领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
3.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即_______________,是我国的________行政机关,统一领导____________________。
4.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是______________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
5.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_______,是人民授予的。行
政机关必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_________政府。
6.行政机关如何做到依法行政:(1)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坚持_______必须为,__________不可为(2)切实做到有权必________,用权受_____,权责要_______,失责要_______,侵权要_______。
二、导入新课 明确目标
2018年3月1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增加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那么,什么是监察委员会呢?
我们通过一段视频初步了解一下。
教师“一府一委两院”都是由人大产生的国家机关。一委指得是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机关。今天我们一起探讨第四框:国家监察机关。
本节课的学习目标:知道监察委员会的性质、构成、监察对象,了解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通过具体案例明确国家检察机关的职责,感受监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增强国家认同。
自主学习
同学们暂停5分钟,带着下列问题阅读课文P88-91页的内容并用红笔圈划答案。
1.监察委的性质、构成、监察范围是怎样的?
2. 监察委员会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3. 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监察权?
4.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四、合作探究
第一目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活动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构成、监察范围和产生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教师监察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关?它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行使监察权是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职责和使命担当。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察委员会的构成
教师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是最高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3.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
依据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的范围包括哪些呢?通过视频了解一下吧。
监察法对监察对象范围的规定,涵盖了我国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各种类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权威性和震慑性,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监督全覆盖、监察无死角。
监察对象的范围,是所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公权力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总称。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公职人员,关键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权力、履行公务,所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是否损害了公权力的廉洁性,而不是看他是否有公职。
4.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国家监察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①国家监察委员会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活动二】探究与分享
山东省监察委员会
对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通报
任城监狱疫情事件是由1月21日从武汉自驾车到达山东济宁的人员,传染给监狱干警、职工,进而造成部分干警和罪犯感染。任城监狱原领导班子对监狱防控工作特殊性、复杂性、敏感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管理松懈,致使干警职工带病入监、疫情迅速扩散。山东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对任城监狱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失察失职。经前期对任城监狱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问题调查,山东省监察机关已对山东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第一政委解维俊等11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检察机关对王文杰等3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等罪名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任城监狱干警陈民华、任城监狱职工戴光辉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结合材料谈谈监察委与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关系是怎样的?
教师同学们带着问题,自主阅读材料提取有效信息,并联系课本知识,用心思考。
城监狱疫情事件发生后山东省监察机关已对山东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第一政委解维俊等11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检察机关对王文杰等3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等罪名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任城监狱干警陈民华、任城监狱职工戴光辉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这说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不只是哪一个国家机关的职责,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王文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机关重在调查,监察机关对所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调查,但是基于工作的便利性和实效性可以考虑部分职务犯罪的调查有关机关负责在该案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关于立案侦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大多数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任务由公安机关承担。
总之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机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而不是互不相干。
总结归纳一下: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职权?
(1)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 ,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二目监察机关的职责
监察委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它有哪些职责呢?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
【活动三】探究与分享
重庆市相关部门从国外购买了一批包括口罩在内的医用物资,准备运送到重庆后发放给当地一线人员以解燃眉之急。但是在途经云南省大理市的过程中,被云南省大理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予以扣押。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
调查。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大理州委、州、市委、市政府、大理市监察委员会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在8名责任人中,对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1)云南省监察委通报问责大理市监察委体现了二者是怎样一种关系?
(2)结合上述案例,分析云南省监察委行使了哪些职责?
教师同学们带着这两个问题,阅读材料,提取信息,认真思考。交流一下第一问:依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可以总结出云南省监察委和大理市监察委之间的关系,大理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云南省监察委员会领导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工作。大理市监察委员会对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第二问要结合案例,提取有效信息分析云南省监察委在该案例中行使了哪些职责?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行使了调查职责;监察委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行使了处置职责。
调查职责和处置职责都是监察委的职责,但不是监察委的首要职责,监察委的首要职责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对监察委的三个职责进行简要分析。
监察全覆盖,首先是监督全覆盖。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这说的是监督职责的地位。监督的对象是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监督目的和意义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预防腐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监察委的第二项职责调查职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这一职责的意义在于,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履行处置职责。
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虽然仅仅六个字,却内涵丰富,形成了国家监察从发现问题到依法调查,再依法处置的链条,实现了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课堂小结
总结一下本节课所学内容:本节课主要学习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是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的组成:由国家监察委和地方各级监察委组成,国家和地方,上级下级监察委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察委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监察委有三项职责:监督、调查、处置,监察委独立行使检察权,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与其他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