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公布“五水共治专家服务团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07
【字 号】浙水办人〔2014〕12号
【施行日期】2015.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公布“五水共治”专家服务团名单的通知
 
浙水办人〔2014〕12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战略决策,建立与市县需求结合的服务机制,为全省各地“五水共治”水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组建“五水共治”专家服务团的通知》(浙水人〔2014〕43号),在专家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五水共治”专家服务团名单,现将专家服务团团长、组长、成员名单予以公布。
  1.专家服务团分水工程、水规划、水环境和水信息等4个团队,设11个专家组(附件1)与全省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对接服务,共计95名专家。
  2.厅治水办定期召集专家服务团会议,部署、交流工作,组织技术研讨,开展关键、共性
、适用技术的开发、应用与推广,积极为全省“五水共治”提供咨询和政策建议。
  3.各专家组与各市水利局要加强相互联系(各市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形成上下联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动态跟踪服务的专家服务工作机制。各市联系人负责收集汇总当地“五水共治”水利工作的技术问题,及时向专家组反映;专家组要主动了解各地需求,及时研究并予以解决,适时组织赴现场开展技术服务,并将服务情况报告厅治水办。
  4.专家服务团的各位专家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为各地解决技术难题。厅属各单位要鼓励、支持专家积极参与技术服务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附件:1.浙江省水利厅“五水共治”专家服务团名单
王文杰2.“五水共治”专家服务团地方技术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