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
(2016年10月25日院长办公会通过)
为加强我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财务核算报销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财务核算报销工作实际,对我院财务核算报销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票据整理、粘贴要求
1.到计划财务处领取规范的报销单,将报销的原始票据按不同类别和金额分类.
2.原始票据粘贴原则.(1)小张的票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从左至右(装订一侧)以鱼鳞式平整粘贴票据,票据金额不得覆盖,每张票据均需贴在报销单范围内.(2)票据正面朝上,便于审核和日后查阅.(3)纸张大小、金额相同的票据应粘贴在一起.(4)大张的票据只需固定在报销单下面的左上角(装订一侧)并按报销单大小折叠整齐.
3.注意事项:请勿将票据颠倒放置、粘贴,请勿用订书机订票据.粘贴票据只能用适量的胶水,请勿用固体胶棒粘贴.
二、财务报销原始票据的基本要求
1.原始票据要求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2.报销票据必须是国家税务部门或财政统一监制的合法票据.
3.必须盖有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4.付款单位名称应完整填写“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汇款单位名称或公务卡小票上名称必须与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相符.
5.购货发票应详细填写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金额.货物为批量购入的、购货名称为办公用品、文具、日用品、材料或以代码冠名的发票,应附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物品明细清单(大型购物商场应为机打购物明细小票),清单书写要字迹清楚、总金额必须与发票金额相符.用公务卡结算的必须附公务卡结算小票.
6.原始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或机打原始凭证涂改或手写无效.
三、核算报销管理要求
1.报销的原始发票只有一张或张数较少的,可以不填写“经费使用报销表”,经手人、采购部门负责人、验收人、使用部门负责人、院领导等相关人员可直接在每张发票背面的左上角规范写明经费支出内容,经手人:×××,验收人:×××等信息.
2.报销时应填写相应的报销单,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领导审批签字前必须填写大写金额.
3.每一笔经济业务报销时须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不得代签;经费使用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购买商品如果是发放到个人手中的,需提供领取人领取物品的签字表,签字表须经手人和部门领导签字.
5.网上购物除了必要的发票、盖章的明细,还必须提供网上购物订单详情截图及公务卡消费短信截图作为凭据.
6.发票上的印章单位名或日期与刷卡小票上印章名或日期不一致的,必须让开发票的商家出据说明并盖章.
7.因公出差,如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需写说明部门领导签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不给补助,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8.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报销时应附“采购合同”、“政府采购申批表”或“招标文件”主要页面、“项目验收单”、“固定资产入库单”等有关凭据.
9.项目支出要按照预算支出的结构、支出的范围报销.项目经费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超出规定限额的由分管项目院领导签字,并写清项目名称.
10.日常报销金额较大(5000元以上)的支出,报销时应附“合同”、“验收单”等有关凭据.长期雇用校外人员完成某项工作任务,须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由部门保管以备审计检查.
11.批量采购低值易耗品到货时,需经相关部门集体验收,出据验收报告单;使用部门领取时,由各部门负责验收、发放管理工作,按要求填写“低值易耗品
领用发放明细表”.
12.税务机关的,报销时必须附税务机关备案的合同、身
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等凭据.
13.公务支出报销须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实行零现金报账.能用公务卡结算的首先使用公务卡结算,特殊原因确需现金结算的(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现金支付,应提前与计划财务处联系.
14.同一项经济业务(如同一部门多人一起出差,同一天开据的发票)或一
次结算的费用不允许拆分报销.
15.学院各部门争取的横向经费须到计划财务处备案,并提交项目预算书等
有关材料.
16.“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招待费、公务用车费)不论金额多少,均需党政办公室开列公务招待清单,标明招待标准、招待人数,由党政办公室统
一签批管理,凭公函或邀请函,经院领导签批审核后在预算指标额度内报销.
17.原则上不允许自驾车公出,其费用不予报销,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确需自
驾车公出的,必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报销时提供审批单.
18.借学院非税收入专用发票或往来票据、税务的,借票据部门应
填写“借用票据审批表”必须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批方可借出,在一个月内将款项汇入学院账户.
19.禁止购买购物卡、充值卡、健身卡、洗浴、景点门票,未经正式招标在
旅游公司安排会议的发票一律不能报销.
20.到企业指导学生实习企业安排住宿的,企业提供盖章的书面证明方可报
销出差补助.
21.职工到校外培训或参加会议,报销时须提供培训通知或会议通知.
22.报销培训费(学院组织的培训)时,应提供领导批件、培训通知、参加
培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培训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明细单等;报销会
议费(学院组织的会议)时,应提供领导批件、会议通知、参加会议人员签到
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明细单等.培训费、会议费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
23.报销时,相关人员签字必须真实有效,不能代签,签字人对签字事项负责.否则,出现后果由签字人承担.
四、飞机票报销管理要求
1.确因路途较远、时间紧张、出差任务紧急,应在出差前请示院领导,经批
准后方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必须在政府采购机票网站上购买.
2.飞机票报销.购买公务机票后,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自动生成政府
采购机票查验号码,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渠道购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以在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报销购买市场低价机票的费用时,应当提供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前两
种渠道以外的国内航空公司低价机票,但该票价应当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公布的同一时刻同一航
班、同等舱位的机票价格.购票时应当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下载并保存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五、电子发票报销管理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
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定,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多次打印的特点,财务
系统尚无法查验.为了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程序,防范电子发票报销中产生的违纪
违法行为,规定如下:
1.取得电子发票时,需同时保留消费时对应的付款凭证、消费小票或其他唯一性辅助凭证.报销时粘贴至电子发票的背面,作为发票唯一性的辅证.
2.报销用电子发票打印后需在右下角部位签名并写明报销日期、“发票仅报销一次,未重复报销”的承诺.
3.用电子发票报销的,超过三个月之外的电子发票,不予报销.
4.在报销电子发票时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对弄虚作假,恶意重复打印电子发票报销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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