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几月几号召开(一)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
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
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
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二)参会人员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会议时间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
(四)会议程序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
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
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六)议事规则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
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之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概括说,就是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具体说有以下内容:
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
2、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
3、分析党员、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掌握共青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协会等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
6、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二、召开支委会的程序
1、书记与有关委员通气,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并通知支部委员,使大家做好准备。
2、宣布开会。首先,统计到会人数。记录人员开始作记录。
3、宣布议题。支部书记向与会同志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
4、展开讨论。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5、适时归纳。支部书记在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归纳大家意见。
6、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7、明确分工。支部书记对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议或决定要做的工作进行分工。
8、把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好存档备查。
三、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注意的问题
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才有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遇到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
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或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裁决,最后按支部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
3、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不要事无巨细,什么问题都拿到会上讨论。每次会议的时间也不宜过长,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问题。
4、为便于支部总结工作,便于上级党组织检查了解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正确与否和贯彻执行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有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结论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5、要处理好与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关系。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否定。为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委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大会,更不能把支委会至于支部大会以上。支委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委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党委的决议时,可重新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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