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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业界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误解目前有几种,具体如下:
一、误解一,“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要求的货物和服务等,否则,投标无效”
正解是这样的。投标人经营资格的判断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需要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投标人必须获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才能参加相关项目招标活动。即便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没有相关的内容,但投标人已经取得了行政许可的,就有了经营资格;
第二、不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不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否有相关的内容,投标人都可以经营,也可以参加投标,不受任何限制。”
二、误解二,仅从经营范围来判断供应商的经营资格。
正解:不能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来判断供应商的经营资格。
首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并不能反映供应商的经营资格。
其次,即使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有相关内容,也并不表明该供应商必然有相应的经营资格。
根据政策,某个供应商在工商登记时,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里涉及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资格时,必须在获得营业执照后再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只有在获得行政许可证书后才合法具有经营资格,而不是取得营业执照就有经营资格。不可否认,某些供应商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在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时,由于达不到行政许可所需要的条件而未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此时,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看,确实有相关内容,但由于该供应商没有行政许可,也就没有相应的经营资格。(政策依据:2013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文)
再次,对于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资格,仍然靠行政许可证书,而不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果行政许可证书的内容发生了改变(含取消),则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就相应发生了改变,而此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一定同步改变,
这是因为改变(含取消)行政许可到变更经营范围有一个时间差。
最后,对于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经营,也无需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来判断其经营资格。
因此,营业执照已无法反映供应商的经营资格情况,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来判断供应商的经营资格显然是错误的。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规定,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只要有营业执照即可,无需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查看投标人是否“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资格”。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不能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来判断投标人是否有经营资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因此,判断一个供应商是否有经营资格,只需要看法律法规对招标采购项目是否有需要行政许可的资格资质要求。如果有,供应商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否则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此时,判断供应商的经营资格,不管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只看相关行政许可证书;如果没有,则不需要审查其经营资格,当然也不需要从经营范围来判断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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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jianzhuzyk (:建筑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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