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
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参与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为保护个人信息出境而订立。
甲方:(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作为个人信息的接收方,委托方作为个人信息的出口方,双方为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达成以下约定:
1. 定义
1.1 个人信息:指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
1.2 个人敏感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政治立场、宗教信仰、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健康状况、性取向等信息。
1.3 出境:指委托方向的公司或机构提供个人信息或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的公司或机构使其使用或者公开披露的行为。
2. 信息出境目的
2.1 委托方同意将个人信息出境给公司,目的是为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或进行合法合规的业务活动。
2.2 具体的出境目的包括:
3. 信息类型
3.1 委托方同意出境的个人信息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4. 信息出境安全措施
4.1 公司承诺对接收到的个人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滥用等风险。
4.2 具体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5. 敏感信息的出境
5.1 对于个人敏感信息的出境,公司承诺将加强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5.2 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6. 信息使用和保存期限
6.1 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将委托方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与出境目的不相符的其他用途。个人敏感信息
6.2 具体的使用和保存期限:
7. 信息披露
7.1 委托方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能根据业务需要向与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披露个人信息。
7.2 公司承诺在披露个人信息前,将和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第三方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8. 违约责任
8.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8.2 具体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约定如下:
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