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是中华民族精神情感的载体,是民族特征的艺术体现,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
文化遗产随着岁月的流逝,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们的文化遗产面临日渐消失的危险,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式。因此,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在我国设立“文化遗产日”,这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设立文化遗产日,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唤醒大众对传统文化的记忆和情感,对文化遗产的热爱,唤醒大众的文化自觉,促进全社会的保护共识。
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早,目前我县有国家级保护项目6项,省级6项,市级20项,就数量而言,这是我国县级单位中是独一无二的。然而,它们需要长久地、系统地自觉地、全民地保护,我们的工作因此任重而道远。所以,我们希望通过在全国第六个“遗产日”的特殊日子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图片展,能进一步增强全县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文化
遗产保护的文明意识,在建设和谐、文明、繁荣的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保护中华传统文化遗产,这是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历史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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