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思考
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对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提高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
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增强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
一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生态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强势外来文化的冲击,对民族文化及其生存环境的严重威胁。
二是要对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有清醒的认识。当前城乡大规模建设改造、文化遗产保护容易被忽视、文化遗产被毁坏、盗卖、流失、滥用的现象也相当突出。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人民众文化需求、文化消费、文化欣赏的需求要求进一步拓展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四是文化遗产保护“五纳入”(即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政府领导考核内容,纳入体制改革),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全社会必须形成共识,合力推进保护工作。
2、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导。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各级政府要把文化遗产保护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文化遗产3、必须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经费保障。
各地县级政府在制定出台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保护资金,用于文化遗产资源的发掘、保护。
各个乡镇也应根据实际,相应安排保护专项资金,对列入文保单位和文保点的按照谁管理,谁使用的原则,给以补助,进行维修保护。各级政府也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4、必须依靠并整合全社会力量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文化遗产本身是属于全社会的,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