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河煤业公司办公自动化
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系统在公司的应用推广,在认真总结系统运行以来的成绩和不足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杨河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有序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OA系统内容包括收发文管理、文件管理、即时消息、自由审批、通知公告、督查催办、资料文库、工作日志、通讯录、个人设置、自由任务、周报等功能模块,主要运用于公司内部的公文流转、资源共享、任务跟踪和信息交流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办公自动化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通讯站是公司OA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办理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手续;
(二)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系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培训各使用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 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员职责
(一)OA管理员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技术水平,同时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
(二)OA管理员确定或变更后,应及时将名单报信息管理中心备案。
(三)OA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OA系统的应用与管理,能独立完成故障的判断与处理,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四)OA管理员须经过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五)信息管理中心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OA工作座谈会,不定期开展OA系统培训。
(六)OA管理员应确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人员或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报通讯站备案。
(七)OA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OA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做好维护日志;如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并汇报,影响工作者每次对责任人员和部门300元。 
 第七条 各使用单位、部门变更OA系统中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变动、人员调整,职务变动等内容,应向通讯站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应用管理
第八条  严禁利用OA系统传播各种与工作无关的、违法、消极和不健康的信息。
第九条  用户不得利用OA系统发布、传播广告信息。禁止传递私人信息。
第十条  OA系统中传递的信息属企业内部机密信息的,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用户应对自己利用OA系统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十二条  第一次使用OA系统的用户,必须更改登录密码。密码必须严格保密,以防他人冒名使用。
第十三条  禁止盗用他人帐户登录系统。若用户发现自己帐户被盗用,应追查相关责任人,并及时通知OA管理员,修改口令。
第十四条  应及时、规范处理公司收发文。公文处理时限:紧急公文,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般性公文,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于需要研究,或者需要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公文,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  系统出现异常,造成数据存储不完整、软件故障、数据丢失,影响系统完整运行的,应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因技术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向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反馈。
第十六条  信息传输工作应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接收的信息,应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发送的重要信息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七条 密文件暂不进入系统,按照现有公文流转方式处理;电子文件严格按发文范围发送,发文范围的审批仍按各单位、部门的公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系统安全
第十八条  OA系统用户的使用权限,授权各系统管理员为本单位(部门)用户设定系统使用权限。
第十九条  OA系统管理员口令应加强管理,防止管理员身份被非法盗用。
第二十条 信息管理中心将会同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部门OA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中发现的以下行为进行通报。
2、发送的涉及国家和公司机密,有损害公司形象及他人人格尊严的内容。如涉嫌违法,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利用OA系统发布的信息与生产和工作无关。
4、有违反操作规程,影响信息传输工作正常运行的。对造成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5、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