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听证程序
一、预备阶段
(一)记录员:请参加听证人员就座。(查明参加听证人到场情况。如一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到场,应了解原因并及时报告首席听证员,由首席听证员决定是否延期举行听证。)
(二)记录员:下面宣布听证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听证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听证员允许参加听证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未经听证员允许参加听证人员不得随意发言、走动和进入听证庭;
3.请参加听证人员关闭通信工具。
二、宣布听证开始阶段
(一)听证员:本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今天就申请人牟何方要求确认被申请人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路桥区分局作出的强制收购行政行为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听证,现在正式开始。
(二)听证员:
1.请申请人报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以及对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权限。
2.请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报告你的工作单位和受委托权限。
3.请被申请人报告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机关所在地。
4.请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报告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三)听证员:
1.申请人,你对本案被申请人出席听证的人员有无异议?
2.被申请人,你对本案申请人出席听证的人员有无异议?
(四)听证员: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参加本案听证。
(五)听证员:下面宣布听证人员及记录员名单,首
席听证员由潘方地担任;听证员由吕涵野和赵军瑛担任,记录员由王晓晨担任。
(六)听证员:参加听证的当事人有申请听证人员和记录员回避的权利。
1.申请人,你有申请听证人员和记录员回避的权利,你是否对听证人员和记录员申请回避?
2.被申请人,你是否对听证人员和记录员申请回避?
(七)听证员:本案采取质证和辩论相结合的听证审查方式,不单独设立辩论阶段,请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注意在听证审查的各个阶段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1.申请人,是否听清楚?
2.被申请人,是否听清楚?
三、陈述行政争议阶段
(一)听证员:
1.请申请人简要陈述行政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
2.请被申请人简要陈述答复意见。
3.被申请人,
你机关什么时间作出的强制收购行政行为?
该行政行为什么时间送达给申请人的?
该行为是否交待了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期限?
该行为是否已执行?
4.申请人,
你是否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强制收购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
你是从何获知被申请人的上述行政行为的?王晓晨
你是什么时间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听证员:经过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行政争议的陈述,我们认为本案审查的客体是强制收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争议的焦点是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强制收购行为是否有法定职权依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是否具备强制收购的法定条件。
申请人有无意见?
被申请人有无意见?
四、审查辩论阶段
(一)听证员:
1.下面进行职权审查,请被申请人说明作出有争议的强制收购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
2.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陈述的职权依据有无异议?
3.(如有异议)请被申请人对上述质疑进行说明。
(二)听证员:
下面进行事实和证据审查。
1.被申请人,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上述强制收购行政行为应具备哪些事实条件?本案具备这些事实有什么证据证明?
2.申请人,你对被申请人陈述的事实及证据有无异议?
3.被申请人,你对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是否有新的补充意见?
4.申请人,你对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是否有新的补充意见?
(三)听证员:
下面进行适用法律审查。
1.被申请人,请你对作出强制收购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说明。
2.申请人,你就本案法律适用问题有无异议。
3.被申请人,请你就上述质疑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