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贷款申请
1.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1.2 甲方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贷款申请手续:
(1) 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2) 相关贷款申请表格;
(3)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3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对甲方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第二条 贷款额度与还款方式
2.1 甲方贷款额度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贷款利率为合同签订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2.2 甲方贷款期限为年(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2.3 甲方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
第三条 贷款发放与使用
3.1 甲方经乙方审批通过后,贷款将在确认贷款合同生效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2 甲方在贷款发放后有权自行支配贷款资金,但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还款义务
4.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及还款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2 甲方每月应在规定的还款日前将还款金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3 甲方在提前还款的情况下,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提前还款手续费。
第五条 合同变更
5.1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提出变更合同的申请,但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5.2 变更后的合同将替代原有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6.2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个人身份证贷款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贷款人):
签字:
日期:
乙方(公积金管理中心):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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