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废料合理的回收、管理和利用,以便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责权部门。
公司的废旧物资由生产部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物资管理部负责废旧物资的仓储,生产部安排废料的回收与利用。
第2章  废料分类管理细则
第3条  加工造成的废料管理。
1.有关车间、班组负责对加工废料的日常收集工作,按不同品种做好标识,分类存放。
2.严格禁止将废料重新混入产品中,造成物料脏化。
3.生产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车间废料进行盘点,并组织移交工作,交由物资管理部入库。
4.废料的交接手续按物资管理部相关规定办理。
5.生产部负责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料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安排回收。对于实在无法利用的废料由生产部、物资管理部、技术研发部商讨,由物资管理部出售。财务部审核并收款。
6.各生产车间要积极配合对废料进行回收,回收费用由生产安全部、财务部进行核算,在经济责任制中核减车间总成本。
7.车间、相关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对废料进行私自处理。
第4条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日常管理,严防物料流失,减少公司资产损失。
第5条  公司员工应提高认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废、次品的产生,做好废次品的综合回收利用。
第6条  有关车间、班组负责对金属废料、次品的日常收集工作,按不同品种做好标识,分类存放。
第7条  严格禁止将废料、次品(如地面料等)重新混入产品中,造成物料脏化或产品品质降低。
第8条  生产安全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车间废料、次品进行盘点,并组织移交工作,交由物资管理部入库。
第9条  车间、班组是收集废料的基本环节,应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废料移交前的库存管理工作由车间或各相关班组负责。
第10条  生产安全部负责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料、次品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安排回收。对于实在无法利用的废次品由生产安全部、物资管理部、技术研发部商讨,由物资管理部出售。财务部审核并收款。
第11条  各生产车间要积极配合对废料、次品进行回收,回收费用由生产安全部、财务部进行核算,在经济责任制中核减车间总成本。
第12条  车间、相关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对废料、次品进行私自处理。
第3章  废料管理奖惩
第13条  奖励制度。
1.对回收、管理、利用废旧物资提出改进意见,并取得显著效果者,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 
  元奖励不等。
2.对提出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确实减少废料产出的员工,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 
  元奖励不等。
3.对于举报车间或个人私自处理废旧物品,并经查实的员工,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 
  元奖励不等。
第14条  惩罚制度。
1.对部门随意乱堆、乱放废旧物品,且私藏、私卖废料物资现象,若发现,按价值的 
  倍给予处罚,每次金额最低不得少于  元。
2.各部门在运送废旧物资过程中若随意丢弃废旧物资,视物品价值,每次予以    元处罚不等。
3.保卫组在门卫放行执勤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按公司物资出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凡可以外卖废旧物资绝对杜绝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门;如发现有与购买方联合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责任人    元的,情节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第4章  总则
第15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与解释工作,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16条  本制度自旧物利用      日起生效实施。